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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反映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政府及西山北镇政府违法强制抢占土地,至今未给予赔偿一事

发布时间:2025-12-16 作者:佚名 来源:本网

  2023年9月19日,河北省保定市易县人民政府、西山北镇人民政府在没有任何公示,也没有与西山北镇西步乐村村民李艳辉及王振录签订任何征收协议,更没有发放补偿款的情形下,强行将两人的水浇地上即将摘果的柿子树等全部树木强行铲除、损毁,并抢占土地,至今未予赔偿。

  2023年9月19日,镇政府组织30人左右强行将120急救车、挖掘机、铲车开进两人水浇地,将即将摘果的柿子树、花椒树等全部果木强行铲除。经李艳辉回忆和提供的视频记录,镇政府组织的施工人员对李艳辉等人实施暴力殴打行为,特别是镇政府放纵施工人员对有精神疾病的王振录儿子进行殴打、时任镇党委副书记的王小虎还打了刘桂英(李艳辉的妻子)一耳光,事后时任镇党委书记张红旗还嚣张放言“打老实了吧,这是他们应有的下场”,以上行为特别的恶劣。

  2023年10月11日,李艳辉和王振录提起行政诉讼,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5日作出(2023)冀06行初679号、680号行政判决书,认定县政府和镇政府无法提供紧急情况占地建设后补办建设用地审批相关手续,不符合程序正当原则,且镇政府不是法定征收主体和强制执行主体,其强制清表行为超越法定职权,判决确认易县政府和镇政府强行占地行为违法。

  2024年5月13日,因县政府和镇政府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但直至2024年12月3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才作出(2024)冀行终693号、694号行政判决书,却于2025年4月3日前后送达行政判决书,错误地认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早在2021年就已作出的空参作〔2021〕274号文件即易县机场改扩建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先行用地情形,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并驳回起诉。

  2025年6月5日,李艳辉和王振录不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枉法裁判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前已受理,正在再审审查中。

  2025年7月,我单位收到李艳辉和王振录的求助信及相关材料,我单位在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针对其反映的情况于7月29日向有关单位(包括省市县三级公安、政府、纪检部门)发函反映并了解情况。

  2025年8月7日,我单位收到易县公安局作出的《关于全国三农调研中心转办函的情况说明》,称施工人员进场后李艳辉、王振录二人及其家属阻挠进场工作导致双方矛盾冲突,为避免冲突升级,西山北镇派出所民警将阻挠人员(李艳辉、王振录及其家属)带离现场,不存在镇政府工作人员殴打反映人的情况。8月29日我单位将李艳辉和王振录针对该说明提出的异议以发函方式转给易县公安局。9月3日李艳辉收到该局《关于李艳辉反映问题的回复》【易公信回复字﹝2025﹞53号】,告知就施工人员对李艳辉等人的暴力殴打行为西山北机场派出所已受案,9月26日西山北镇派出所告知李艳辉已调查完成,但未告知处理结果,询问李艳辉调解意愿,李艳辉要求依法追责。

  截至发稿之日,据李艳辉和王振录反映,仍未收到公安机关关于处理结果及追责的相关回复,同时至今未收到河北省公安厅、保定市公安局的任何回复。

  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公安机关应当公正执法,不论人民群众是否愿意调解,都应当依法追究相应人员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职,及时督促查清事实,解决人民群众问题。

  我单位将持续关注此事。

  本网编辑部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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