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亳州市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项目补助结果的公示
按照《2023年安徽省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项目实施指南》文件要求,根据安徽楚王制药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森曼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安徽省戴峰农业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7月26日-27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项目审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对上述三家企业申报的推广应用项目进行实地验收,经验收项目符合标准,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关于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的批复》(皖农机函〔2023〕409号),经市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项目审核领导小组全体人员会议讨论通过,拟分别给予安徽楚王制药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海森曼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安徽省戴峰农业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省级财政补助经费25万元、24万元、25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至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58-5991008。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bozhou.gov.cn/News/show/611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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