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通辽市2023年农作物种子制种基地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
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2022—202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内农牧种发〔2022〕16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农作物种子制种基地》部署要求,为规范种子生产管理,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23年农作物种子制种基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全市玉米、水稻、大豆、高粱等制种繁种区域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严格对照《内蒙古自治区2022—202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目标及任务要求,组织落实好本次制种基地专项检查,突出检查以下重点内容。
(一)制种基地摸底调查。各旗县要通过种业大数据查询、逐地排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玉米、水稻、大豆、高粱
等作物制种地块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确保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全面统计制种基地位置、作物种类、制种面积、制种主体等信息,并填写《通辽市2023年制种基地调查情况表》(见附件1)。
(二)转基因成分检测。在苗期和收获前,利用转基因试纸条等快速检测手段,对制种地块的植株进行转基因成分快速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复检,复检应取样送有转基因成分检测资质的农作物种子检验机构检测。检测内容应当涵盖玉米、水稻、大豆的主要转化事件。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申请种子认证以外的大豆、玉米制种基地花期田间检验加强督导检查。
(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所生产的品种、地点等信息与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一致,生产经营档案是否齐全;受委托生产者是否备案及备案内容是否完整,生产委托书(合同)是否齐全,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是否清楚,生产的品种、面积是否与委托书(合同)一致等信息,并填写《内蒙古2023年种子生产经营资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
三、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现场检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旗县对辖区制种基地进行自查。由市农牧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成检查组,对制种基地开展现场检查。
四、时间安排
7月31日前,各旗县市区组织启动制种基地自查工作。
8月1—15日,完成全市制种基地现场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检查是202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重要内容,各旗县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要求,逐级压实责任,抓好组织落实。要统筹各方力量,强化种业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检查执法。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侵犯品种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案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指导制种企业、制种农户合法合规生产。
(三)完善工作机制。要在做好专项检查同时,探索建立制种基地监管常态化机制。建立制种主体“红黑名单”制度,将红黑名单信息在官方网站等主要媒体上公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及时宣传总结。要及时组织开展宣传报道,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成效,各旗县市区务于8月18日前将《通辽市2023年制种基地调查情况表》等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通辽市农牧局种业管理科。
联系人:刘阳
电 话:0475-8354082
邮 箱:tlnmjzyk@163.com
附件:1.通辽市2023年制种基地调查情况表
2.通辽市2023年种子生产经营资质检查记录表
2023年7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xzfgui/2023-07/31/content_f9d6eda827dc406a8c83b0239aa207a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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