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举办养殖尾水检测技术培训班
为更好地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保障池塘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宝应县农业农村局于6月1日举办了一期养殖尾水检测技术培训班。局渔业管理科、信息科、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各镇区(单位)渔业负责人、部分养殖户、相关企业代表共60余人参加。
宝应县农业农村局陈强副局长首先就《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出台背景、目的及意义等内容进行了解读。为提升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平、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2021年6月3日江苏省发布了《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新(改、扩)建的池塘养殖尾水排放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现有池塘养殖尾水排放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负责人就养殖池塘尾水排放及监测要求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了讲解;宝应县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科负责人就现阶段渔业生产特别是渔业安全生产和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要求。
邀请参会的四家养殖尾水检测设备企业技术人员现场演示了养殖尾水5个指标检测的全过程,同时就检测结果进行了比对。
通过此次培训班的举办,相关人员对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政策及检测等方面的知识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对全县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达标排放起到了一个积极的推动作用。(渔业管理科)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qxdt/202306/314e9d3b0d2242d4a7450387bb63da2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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