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三亚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及监测工作的通知_通知公告_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3年三亚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申报及监测工作的通知
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各农民合作社: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163号)和《三亚市农业农村局三亚市发改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三农〔2021〕250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带动引领作用,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和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三亚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及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申报市级示范社应符合《办法》的申报标准(详见附件1)。对从事农资、农机、植保、灌排等服务和林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合作社,申报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对参与扶贫脱贫成效显著的农民合作社予以优先考虑。被认定为市级示范社的,在政策扶持、项目建设中给予重点倾斜。
(二)申报材料
由农民合作社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1.三亚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
2.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1000字以内);
3.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4.成员花名册、社员出资证明材料;
5.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和银行流水账单;
6.年度或季度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级以上检测证明;
7.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获得国家、省、市、区的各类荣誉证书和其他认证证书;
8.章程、财务制度、管理制度;
9.贷款、还款情况,无违约行为证明;
10.提供服务或带动农户证明材料,畜牧业类农民合作社需提供环评合格书复印件;
11.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定程序
一是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水务、林业等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审查结果征求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区农业农村局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做出审核意见并提交示范社申报材料。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水务、市林业、市供销社等部门和单位并聘请专家组成工作组对推荐的示范社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查验,提出市级示范社候选名单和复核意见。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复核情况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发展局等部门和单位意见后,公开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文公布,并更新市级示范社名录。
二、监测工作
(一)监测对象
2023年需要监测的市级示范社为35家,其中海棠区2家、吉阳区2家、天涯区13家、崖州区10家、育才生态区8家(详见附件3)。
(二)监测材料
1.市级示范社发展情况监测表;
2.农民合作社经营情况报告(1000字以内);
3.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4.成员花名册、社员出资证明材料;
5.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和银行流水账单;
6.贷款、还款情况,无违约行为证明;
7.市级示范社认定证书;
8.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证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证书及其他荣誉证书;
9.涉农项目实施情况,享受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情况;
10.提供服务或带动农户证明材料,畜牧业类农民合作社需提供环评合格书复印件;
11.其他相关资料。
(三)监测程序
一是区农业农村局对所辖区的市级示范社监测材料进行核查,做出审核意见并提交示范社监测材料至市农业农村局。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水务、林业、供销等部门和单位对市级示范社监测材料按照《办法》中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核,结合适当放宽的情形,考虑提出合格与不合格监测意见,并征求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和单位意见。
三是监测合格的市级示范社,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文公布。监测不合格的或者未按照要求报送监测材料的,取消其市级示范社资格,并从市级示范社名录中删除。
三、有关要求
(一)培育农民合作社及示范社已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各区(育才生态区)务必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实施,按照《办法》相关标准和工作程序组织市级示范社申报及监测工作,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和申报(监测)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二)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进行申报,每个区至少各推荐申报1家,如规范运行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较多,可增加推荐数量。
(三)通知辖区内需要监测的市级示范社按时提交监测材料,并做好监测审核工作。
(四)申报(监测)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封面统一为蓝色,首页为目录,打印页码,每页加盖农民合作社印章;申报材料中所需的证明、报告等须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附件1:三亚市农业农村局三亚市发改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三农〔2021〕250号)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朱园梦,电话:88271197)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ny.sanya.gov.cn/nyjsite/tzgg/202305/3437ddfcebb74b57be1b805a7cb96b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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