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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农资质量执法抽检样品委托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5 作者:佚名 来源:福州农业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将于近日开展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农资质量执法抽检样品委托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资质量执法抽检样品委托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捌万叁仟陆佰元整。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农资种类

  检测项目

  数量(批次)

  预算金额(万元)

  1

  农药(杀虫剂、杀菌剂、杀螨剂、除草剂、杀鼠剂以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有效成分含量+未经登记的农药成分(非标)

  22

  3.96

  2

  未经登记的农药成分(非标)

  22

  2.64

  3

  肥料

  外包装上的标明成分和氯离子指标,有机肥加检有机质含量、水分、Ph值等

  22

  1.76

  要求:1.服务期为一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2.可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上门收样。3.采购人采样后通知供应商,供应商自收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药检测,自收样后35天内完成肥料检测。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被抽检人若有复检要求的,供应商需接受复检。

  四、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机构,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同时检测项目中所列农药和肥料相关检测指标的资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的方式。

  五、报价须知

  1.报价人报价的项目服务必须符合采购要求,承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测任务。上述项目内容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2.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报价人自行承担报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4.报价人应提供:

  (1)加盖公章的项目报价清单;

  (2)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包含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技术、商务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加盖公章的声明函(包含符合政府采购相关信用要求及无行贿犯罪记录内容,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声明)。

  (4)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5)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CMA)(含证书附表)复印件。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

  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将报价材料文件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达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号楼837)。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材料将被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从2023年5月16日8:30至5月18日18:00(北京时间)。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采购公告期满后,经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开会研究,确定符合采购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并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十、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姓名:杨必茂,电话:0591-83839203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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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j.fuzhou.gov.cn/zz/xxgk/tzgg/202305/t20230516_46038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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