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批复的三明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改造提升项目(第五批)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农田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19〕4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农综〔2019〕127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闽农建函〔2022〕9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建宁县、泰宁县、宁化县、清流县、明溪县、尤溪县和沙县区合计17个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改造提升项目(详见附表)经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了评审,现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悖项目申报规定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如不存在影响申报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批复实施。
1.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2.联系电话:0598—8277326
3.通讯地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三元区丁香新村49幢701室)
附件:三明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和任务情况表(第五批)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tzgg/202304/t20230403_18932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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