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农民参考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时政焦点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南农(渔政)简罚〔 2022 〕 1 号

发布时间:2022-12-16 作者:佚名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当

  事

  人

  个

  人

  姓名

  梁阳俊

  性别

  男

  民

  族

  汉族

  出生

  日期

  1984.1.25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

  工作单位和职务

  务农(桂邕渔01031驾驶)

  住所

  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xx

  违法

  事实

  2022年11月30日,执法人员在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杨美村河段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船号为桂邕渔01031的渔船未按规定配备、穿着救生衣。经核查,该船的船主为杨月华,机驾长为梁阳俊。

  处罚

  依据

  及内

  容

  船号为桂邕渔01031的渔船未按规定配备、穿着救生衣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渔业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只有相应船员职务证书的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通信、助航、号灯、声号、旗号等设备的。”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1000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通信、助航、号灯、声号、旗号等设备的。”的规定,现责令当事渔船船主、当日驾驶员现场整改,并作如下处罚决定:警告。

  告知

  事项

  1.当事人应当对违反行为立即予以纠正;

  2.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李富

  梁敏

  冯鹏

  执法机关

  (印章)

  年11月30日

  执法证

  件号

  20010019002

  20010019006

  20010019042

  当事人签收

  梁阳俊

  是否当场

  执行

  当场

  


原文链接:http://ny.nanning.gov.cn/ztzl/xyxxgs/xyxxsgs/t54103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网站地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参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参考网 nmck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19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376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