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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农业农村部第一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川农函〔2022〕190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保障养殖环节用药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期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情况的通知》(农办牧〔2022〕10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各地要及时对有关不合格兽药产品进行依法查处。

  一、对被抽样单位的查处

  对在我省生产环节抽检的2批次不合格产品(附件1),企业所在地市级兽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兽药管理有关规定,责令停止生产被抽检产品,立即召回相关售出产品,依法立案查处并监督销毁相关不合格产品;相关兽药生产企业要经所在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要依法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或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对在我省经营环节抽检的4批次不合格产品(附件1),其所在地兽药行政管理部门要立即依法立案查处,对经营企业库存的不合格产品进行没收销毁。对上述经营企业不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经所在地兽药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逾期不改正或改正后再犯的,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要依法予以吊销经营许可证。

  按照四川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规定,对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成都天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和绵阳天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警示备案。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警示备案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各地和省兽药监察所要增加监督抽检频次。

  二、对标称兽药生产企业的处理

  从经营企业环节抽取样品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涉及我省的标称生产企业(见附件2)所在地要加强对标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产品质量管控,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要按要求做好产品入库、出库信息上传等工作。省兽药监察所要对上述企业开展跟踪抽检,并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送厅饲料兽药处。

  三、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管

  各地要加强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强化兽药GMP、兽药GSP后续监管措施。要督促辖区内兽药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产品质量管控,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并督促企业按要求做好兽药产品追溯工作。要督促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我省实施细则,特别是要建立并认真执行供应商评估制度、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保留有效进货凭证,及时上传产品出入库数据,确保兽药产品来源的真实性和可追溯。各地要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符合从重处罚的情形的,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各地要强化兽药安全使用监管,认真执行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渔药)使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455号)要求,督促指导广大养殖者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有关要求科学合理用药,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切实维护动物健康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要在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相关清查、整改和行政处罚工作,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16号)以及《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4〕538号)要求,及时将有关查处情况报送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联系人:喻 赟

  传 真:(028)85564976

  电子邮箱:413880116@qq.com

  附件:1.2021年农业农村部第四季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兽药产品汇总表

     2.2021年第四季度农业农村部通报的监督抽检不合格兽药产品汇总表(标称生产企业涉及我省的)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

  2021年农业农村部第四季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兽药产品汇总表

  

  序号

  抽检环节

  产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名称

  生产批号

  不合格项目

  检验单位(简称)

  备注

  1

  生产环节

  猪丹毒灭活疫苗

  成都天邦生物制品

  有限公司

  成都天邦生物制品

  有限公司

  202101

  效力检验

  中监所

   

  2

  生产环节

  右旋糖酐铁

  注射液

  绵阳天鸿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绵阳天鸿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210601

  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80.7%)

  河南所

  农业农村部

  跟踪抽检

  3

  经营环节

  恩诺沙星注射液

  湖南威亚牧业科技

  有限公司

  蓬溪县国辉农牧

  20201115

  含量测定(含量为0)

  四川所

   

  4

  经营环节

  健胃散

  石家庄石牧动物药业

  有限公司

  隆昌县牧丰养殖技术

  服务有限公司

  2020082601BZ

  鉴别(鉴别1未检出槟榔的显微特征)

  四川所

   

  5

  经营环节

  银黄提取物

  注射液

  重庆新吉亨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乐至县和佳兽药经营部

  20210102

  含量测定(绿原酸含量为1.5mg/ml)

  四川所

   

  6

  经营环节

  聚维酮碘溶液

  河南安盛动物药业

  有限公司

  隆昌县金鹅镇科隆

  兽药经营部

  20110101

  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6.1%)

  四川所

   

  附件2

  2021年第四季度农业农村部通报的监督抽检不合格兽药产品汇总表

  (标称生产企业涉及我省的)

  

  序号

  抽检环节

  产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名称

  生产批号

  不合格项目

  检验单位(简称)

  1

  经营环节

  清瘟败毒片

  四川省万鑫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北碚区水土兽药经营部

  20210301

  性状(为灰褐色片),鉴别(鉴别1未检出地黄、水牛角、栀子、知母、甘草和淡竹叶的显微鉴别特征)

  重庆所

  2

  经营环节

  平胃散

  四川科达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普洱市江城县刁萍兽药经营店

  210401

  性状(为黄灰色粉末;气微),鉴别(鉴别1未检出苍术、厚朴、陈皮、甘草的显微特征;鉴别2未检出苍术;鉴别三未检出厚朴酚)

  云南所

  3

  经营环节

  注射用头孢噻呋钠

  遂宁市中通实业集团动物药业

  有限公司

  务川县蕉坝镇杨波兽药店

  20210801

  检查(装量差异不合格)

  贵州所

  4

  经营环节

  伊维菌素注射液

  四川天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马井正大兽药饲料门市部

  200702

  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83.3%)

  安徽所

  5

  经营环节

  板蓝根注射液

  四川鼎尖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十堰市山盟动物医药科技

  有限公司

  20210601

  鉴别(未检出精氨酸、亮氨酸),含量测定(含量为0.008mg/ml)

  湖北所

  6

  经营环节

  伊维菌素注射液

  四川坤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齐巴儿镇祖拉朱马什兽药店

  20200801

  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60.8%)

  新疆所

  7

  经营环节

  阿维菌素氯氰碘柳胺钠片

  四川坤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牧旺兽医服务有限公司牧旺兽药营业部

  20210501

  检查(装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新疆所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2/3/29/97e954e686204de1bea8734ae71978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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