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监督抽查我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21-06-16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5月31日至6月4日,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舟山)工作组一行2人,来我区开展2021年上半年国家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工作。工作组深入沙坡头区、中宁县、青铜峡市三地的养殖生产基地开展第一批次抽样工作,按照要求实行现场捕捞、现场制样、现场封样程序,共抽取草鱼、鲤鱼样品22个。
抽检样品由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舟山)对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4种停用喹诺酮类(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及2种常规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进行药物残留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宁夏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评价依据。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106/t20210610_2881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