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二批获证拟奖励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品清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标准化基地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第二批获证拟奖励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品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4月20日前向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书面反映。
联系人:玛依拉·赛吾尔丁 电话:0991-5583329
附件1: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拟奖励绿色食品名单(第二批)
附件2: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拟奖励地理标志农产品名单(第二批)
附件3: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拟奖励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名单(第二批)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1年4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nyncdt/202104/b3c09315d9b64121aed7ecc70e899f3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