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农民参考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时政焦点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4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川财农〔2020〕103号

  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进一步支持做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地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如数(详见附件)。请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支持方向

  根据当地受灾情况,坚持突出重点灾区和重点支持环节,统筹资金安排,合理使用资金,提高使用绩效。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2020〕41号)中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范围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资金主要用于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包括购买燃油、植物生长调节剂、种子、种苗、鱼苗、种畜禽、化肥、农药等。

  二、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工作机制,通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集中力量抓好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三、强化资金监管

  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19日

  川财农〔2020〕103号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0/9/7/c03d84d7eaeb4912bf00da82856a26b4.shtml

友情链接: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网站地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参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参考网 nmck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19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376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