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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列入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公示名单

发布时间:2020-09-24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9月18日,中央网信办发布了《关于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的公示》,和龙市入选公示名单。

  此次公布的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名单中,全国3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18个县(市、区)入选。其中,我省四平市梨树县、吉林市龙潭区、延边州和龙市、辽源市东辽县4个县(市、区)入选。

  据州委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于7月初启动申报工作,州委网信办向省委网信办推荐上报了和龙市作为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经过省委网信办推荐,中央网信办组织专家评审、复核后,确定了和龙市拟作为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

  据悉,国家将有针对性地对试点地区就相关政策、试点、项目加强协同联动和集成运用,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的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数字农业建设试点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的电信普及服务试点项目,科技部组织开展数字乡村相关的科技研发工作,以及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网信办利用互联网推动脱贫攻坚等扶持政策和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制定完善数字乡村标准体系。试点地区可发挥财政资金与国家级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试点周期为2年,于2021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目标是,到2021年底,试点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数字鸿沟”明显缩小,乡村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大幅提高,依托互联网开展的农村创业创新蓬勃发展,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基本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通过试点地区在整体规划设计、制度机制创新、技术融合应用、发展环境营造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为全面推进数字乡村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此次和龙市入选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公示名单,对于延边州作为边疆民族地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数字延边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sxyw/202009/t20200924_7522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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