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省农业农村厅拟将黑龙江省农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更改为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标专标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就《黑龙江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称、工作范围和秘书处承担单位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为加快推进高标专标委筹建,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省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委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按照《黑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委员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可以来自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等相关方”要求,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以及来自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公共利益方代表的相关专家均可申报。
二、委员条件
委员应符合《黑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一)遵纪守法,诚信公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坚守原则;
(二)熟悉标准化、水利、土壤、国土空间规划、概算、农业生态、道路、施工监管等高标准农田相关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四)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高标专标委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五)在我省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内任职的人员,应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三、委员职责
(一)参与本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提出标准制修订等方面的工作建议;
(二)按时参加标准技术审查和标准复审,按时参加专标委年会等工作会议;
(三)履行委员投票表决义务;
(四)及时反馈本专业领域地方标准实施情况;
(五)监督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的工作,监督专标委经费使用;
(六)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标委组织的培训;
(七)承担专标委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履行专标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申报方式
委员申报采取所在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候选委员名单及组建方案后,将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
(一)单位推荐。申报委员候选人填写《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详见附件1),推荐单位负责审核登记表内容真实性,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推荐的委员候选人中,单位领导候选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推荐总数的一半。相关社会团体专业技术人员,由团体出具推荐意见。
(二)个人申报。退休或离职专家(不含返聘人员、含离岗创业),填写《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不需单位推荐,须取得不少于2位同领域(行业、专业)高层次专家(事业单位专家应为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以上)推荐,推荐专家需出具本人签署的书面推荐意见(详见附件2),对被推荐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推荐。
五、其它要求
请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将《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黑龙江省高标专标委委员申报专家推荐表》原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等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专标委秘书处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与耕地保护站,同步发送PDF电子件至联系人邮箱,所有报送材料将作为技术档案留存,不再退还本人。
申报截止2025年4月18日。申报人在填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咨询高标专标委秘书处承办单位。
联 系 人:王心阳
联系电话:15045696265
电子邮箱:410475912@qq.com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1号楼4楼
附件:1.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2.黑龙江省高标专标委委员申报专家推荐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3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423/202503/c00_318225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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