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74号提案的答复
龚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耐心资本”作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通过多层次政策体系推动饲草储备体系建设,现已基本建成以农牧户户储为主,乡镇苏木、嘎查村大中型饲草储备库为辅,旗县应急饲草储备库为补充的饲草储备体系。全区54个牧区、半农半牧区旗县已建成大中型饲草储备库672个,储备能力142.6万吨;户储饲草库28.9万个,储备能力1598.4万吨。按牲畜过冬度春6个月计算,总体上能够满足饲草需求。目前,全区每年通过大中型饲草储备库开展的应急饲草储备量约占冬季饲草储备量的10%,储备饲草品种以天然草原打贮的青干草为主。
目前,国家仅对粮食、食用油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建立了储备制度,并对储备品类实行《国家储备中长期发展规划》目录管理,饲草尚不具备纳入国家储备政策范围的条件。自治区将应急饲草储备作为保障饲草有效供给的一项重要抓手,2023年农牧厅、林草局印发《内蒙古推进饲草饲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提出“大力培育饲草社会化服务组织,统筹建设饲草储运销体系”,指导盟市、旗县按照“企业承储、政府补助、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强应急饲草储备机制建设。2024年,锡林郭勒盟出台专项政策,对储备量达到标准的主体,按饲草料应急集中储备每吨50元予以补贴。
下一步,我厅将与林草局、农发行等单位加强合作,积极支持企业引入政策性贷款和农业保险,开展应急饲草储备业务。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5年8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rdjy/202508/t20250820_2776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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