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农民参考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经典报道

央视聚焦|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十余年“假借条”风波真相大白

发布时间:2025-07-3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口说无凭,立字为据”

  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如果签署的借条是被胁迫的

  这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吗?

  又应该如何维权呢?

  ……

  钱还清了,又签下十万元借条

  王女士是南京市浦口区的一名普通工人。2011年,由于家庭困难,她通过报纸广告找到李某借款5万元救急。

  然而,这笔本应解燃眉之急的钱,却成了她噩梦的开端。

  5万元还清之际,李某突然找到王女士,要求她和父亲到其公司一趟。到了公司后,李某向王女士父亲银行卡里打了10万元,但随后又要求王女士将这笔钱取现还给他,并逼迫王女士和其父亲签下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李某声称如果今天不打借条的话,王某父女就别想走出这个门。面对威胁,父女俩无奈只能签字。

  证据“确凿”,十多年难以自证清白

  2013年,李某以王某父女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主要证据就是王某父女签下的这张借条以及10万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法院认定证据确凿,判决王女士父女归还李某10万元借款,并冻结了王女士的存款。

  当时,王女士的母亲被查出直肠癌,家境本就困难,连1000元都拿不出来。存款被冻结后,连手术费都凑不齐。母亲离世后,王女士下定决心要为自己讨回公道。然而,由于缺少证据,王女士在长达10年的申诉过程中四处碰壁,始终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

  迎来转机,检警协作重启审查

  2024年,浦口区检察院在推进落实“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中,对旧案及未决线索进行集中复查。在与公安机关的信息联动中,发现王女士曾在2022年以被李某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一直未有进展。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立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组,重新启动审查。

  李某起初一口咬定借条是真的,声称王某父女借了他的钱一直没有归还。然而,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发现,李某从事小额贷款业务一向以现金往来为主,唯独这笔钱是通过转账方式给到王女士,存在可疑之处。

  精准监督,拆穿虚假诉讼骗局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详细询问了李某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并围绕10万元借款的交付过程和银行流水记录展开深入调查。

  很快,李某的回答开始前后矛盾,最终承认原判决所涉借条及转账记录并非在王女士的真实意愿下产生,10万元借款的事实并不存在。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主观上出于让王某父女增加债务负担的不法目的,通过捏造虚假事实、出具借条并制造银行流水,以此提交举证,并在诉讼中做出虚假陈述,致使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这不仅侵害了王某父女的权益,还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浦口区检察院于2025年1月向原审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

  为尽快解决当事人现实困难、减轻当事人诉累,浦口区检察院积极协调法院执行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达成和解。李某自愿撤回对王某父女的执行申请,并主动交还已领取的执行款。

  针对李某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浦口区检察院已向原审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

  至此,这起长达十余年的“假借条”风波终于真相大白。

  “司法程序绝非投机者的工具!”检察官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借条上签名即从形式上确认了借贷关系,这也导致王某父女在诉讼中陷入被动局面。因此,广大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避免消极应对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友情链接: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网站地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参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参考网 nmck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19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376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