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1月20—21日,《连云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在连云港市连云区召开。来自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9位专家参与评审,厅渔政处、江苏渔港监督局、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连云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评审专家组先后来到连岛中心渔港、高公岛一级渔港实地踏勘了项目现场,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内容。在随后召开的评审会上,专家组听取了《实施方案》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质询和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实施方案》编制内容完整,编制格式和内容深度符合农业农村部对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编制方案的要求,同意通过评审。
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由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共同设立,是“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渔港建设的重要方式。连云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计划总投资13.27亿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2亿元,地方投资11.27亿元,围绕智慧渔港、平安渔港、绿色渔港、产业渔港开展18个子项目建设,旨在提升渔港服务功能,推动渔业产业升级,助力渔区乡村振兴。下一步,该项目还将参加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组织开展的答辩评审。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5/1/22/art_12502_114770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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