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检定所关于对2025年度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护)、专用仪器设备及检验检测标准品、试剂耗材购置等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检定所2025年度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护)、专用仪器设备及检验检测标准品、试剂耗材购置等项目。
招标内容:依据2025年批复的财政预算,分别对《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维护维修项目》、《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实验室检验检测标准品、试剂等专用材料采购项目》等开展招标,现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有关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政府采购机构备案登记。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政府采购机构备案登记。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代理服务能力;投标人近三年合规执业,无不良记录和主管部门招标代理违规处罚;
4.代理机构必须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满足开标、评标会议的固定场所和履行合同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5.代理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7.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招标代理公司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二、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2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自治区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手续;(提供网站截图)
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代理从行人员培训证及公司近三年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5.取费标准:实际取费,参考计价2002(1980)号文,报下浮率,提交单独密封在文件袋里两份报价单。
以上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检定所
采购联系人:艾合买提江13999960733
那孜拜13999214793
采购人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57号
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605/202501/0ce2cd5af3de42b7b477b1f3852dc19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