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槽头肉”,市局组织开展生猪屠宰企业突击检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年3.15晚会再次涉及食品安全问题,曝光“梅菜扣肉预制菜原料竟是劣质槽头肉”,给食品原料又一次敲响了警钟。3月19日凌晨,市农业农村局防控办联合执法监督局对邗江区祥泰、宜康,广陵区绿苑三家生猪屠宰企业进行突击大检查。
检查组对官方兽医及兽医卫生检验人员的配备、岗位设置、同步检疫检验、两花两证、无害化处理等,特别是头部检疫检验、摘除“三腺”、凭证出场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白条肉批发大厅的猪头及“槽头肉”进行随机检查。
当日,三家生猪屠宰企业共屠宰生猪778头,摘除含“三腺”不可食用废弃物共80.4千克,在驻场官方兽医监督下全部进行暂存,交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生猪屠宰企业基本做到严把生猪入场查验关、待宰巡检关、宰后检验关、实验室检测关、猪肉出场关、无害化处理关。检查中未发现病变淋巴结、甲状腺、肾上腺摘除不清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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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槽头肉”是由于猪在采食时,脖子下部位接触食槽而得名,又因其在宰杀放血时受到血液浸染,也称血脖肉。割除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经过检验检疫合格的“槽头肉”是可以食用的。
二、猪甲状腺、肾上腺是不可食用的腺体,必须摘除。猪甲状腺呈长椭圆形,形如大枣,深红色,位于喉的后方、气管腹侧,而不在槽头肉部位。肾上腺呈长形棒状,在肾脏前内侧,左右各一,大小如人的小手指。
三、病变的淋巴结不可食用必须摘除。淋巴结是机体的免疫器官,可产生免疫细胞,具有吞噬、消灭和抑制病原体的作用。发生炎症时,淋巴结首先出现异常变化。表现为:充血、出血、出血性坏死等。(市局防控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yznq/202403/da3e1864cab24b1081ce679f9f20cdf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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