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3月7日)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3月7日)
序号 | 行政相对人 类别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书日期 | 备注 |
1 | 自然人 | 余胜才 | 钦农(农机)罚〔2024〕1号 | 2024年2月6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钦州市钦南区丽光场正冲队附近路段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余胜才持有准驾机型为G2的驾驶证,驾驶号牌号为贵10-C2912拖拉机上路行驶,当事人所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行驶证》正页背面没有粘贴拖拉机照片并过塑,存在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行驶证和牌照,涉嫌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当事人所驾驶拖拉机号牌为:贵10-C2912;品牌型号为:惠利牌HL134;拖拉机类型为:大中型拖拉机;注册登记日期为:2016年5月6日;拖拉机发动机号码为:CC087L00088;车驾号码为HL1341308L0000608;机身颜色为:绿色;检验记录:检验合格至2024年5月有效。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余胜才《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贵10-C29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行驶证》(正副页)、拖拉机登记证书各1本以及贵10-C2912号牌1副以待进一步调查。2024年2月22日本机关收到贵州铜仁市农业农村局的协查复函称:经“贵州省农机监理信息系统”及“贵州省农机监理九二式拖拉机管理系统”查询并进行档案管理资料核实,贵10-C2912号牌未登记核发农机牌照。贵10-C2912号牌属于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证书和牌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同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第五章(农机)第一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序号第4条“违法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违法情节:较轻;认定标准:初次违法的,未造成农业机械事故的;裁量内容: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一、收缴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行驶证1本、拖拉机登记证书1本和牌照1副; 二、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 | 2024年3月1日 | |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80593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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