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的公示
2023年10月至12月,市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2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行为;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现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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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xa.gov.cn/xwdt/tzgg/1750083036550590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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