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9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4日,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局党组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协作、各司其责,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的整改责任体系,全面统筹推进全局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逐条分析、细化整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共细化明确144项具体举措,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局党组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4次,持续深化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日常监督考核机制,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全方位提质增效。集中整改期间,共建立完善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等17个,全局通报批评6人次,面对面批评教育11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5个方面4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7项,正在推进整改问题3项,无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 在“准确理解中央‘三农’工作核心要义不深不透,因地制宜推动落实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重形式轻效果,贯彻落实欠行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截至目前,2023年已开展4次理论学习集中研讨。印发了《在全局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确定了13个重点调研方向,深入各县(区)开展实地调研指导。二是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明确了农业农村系统贯彻落实举措。三是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上游意识、守护好一江清水、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四是新招录40岁以下巡护队员10名,充实和优化了巡护力量。2023年以来,举办全市渔政协助巡护队员、渔政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5场次,共培训620余人次。五是屏山县2021年长江经济带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已全部完工并通过县级验收,2022年项目正在加快推进,确保按农业农村厅要求在12月底前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有偏差,对粮食安全新政策新要求认识不深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代市委、市政府草拟的一号文件印发在省上下达粮食生产任务之前,省上任务下达后,迅速严格按省上下达任务量分解下达到了各县(区)。2023年县(区)粮食生产任务均严格按农业农村厅下达宜宾任务(面积648.3万亩、产量259.5万吨)分解下达。二是出台了《2023—2025年宜宾市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从2023年起至2025年,将种粮大户补贴范围扩大至20亩以上。印发了《早春蔬菜—水稻—秋冬蔬菜+轮作模式技术方案》等技术规程5个,力争2023年推广特色套种模式面积200万亩以上,切实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和收益。三是常态化开展“大棚房”巡查抽查工作,2023年5月按照全域覆盖、一个不漏的要求,对所有大棚逐个进行了核查,8月创新巡查模式,再次开展各县(区)自查自纠和市上交叉抽查的“双查行动”,共抽查14634个点位,出动3200人次,确保工作成效。
(3)关于“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不力,空壳化问题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宜宾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全市确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对象12家,申报推荐2家企业为2023年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对象;组织推荐25户农民合作社申报省级示范社,其中16户已经公示。二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各类专项培训14批次,共计550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结合2022年项目实施考核评价,深入各县(区)实地调研指导“空壳社”清理工作,分类形成问题台账,依法引导退出市场,今年1—5月引导注销“空壳社”118户。四是落实好《宜宾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兑现2021年新认定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奖励资金100万元。五是加大项目扶持。2023年争取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2979万元,用于经营主体开展粮油单产提升行动、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和高素质农民培育。
(4)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不高,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发了《关于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质行动、农村集体资产运营增效行动等4大行动,力争2023年底75%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二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题研究,截至目前,已高质量完成专题调研报告2篇,为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决策参考。三是开展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十大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案例。四是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收益“月调度、季分析、年评估”机制,精准分析研判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截至目前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的村达970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72%。
2. 在“贯彻市委关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新要求不到位,产业专班工作举步维艰”方面
(5)关于“传统思维固化,凝聚共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定期学习“三农”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准确理解把握市委关于推动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二是开办“三农讲坛”,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升“三农”干部专业化思维和行政化效能,截至目前,已举办五期。三是2023年组织各产业专班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2次,不断加深专班人员对建立农业产业专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模式的思想认识和理解,定期开展走访工作,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对接,进一步提升专班化运行思维。
(6)关于“专班结构不优,工作没有合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调整专班力量,针对6个专班实际,调整了蚕桑、酿酒专用粮专班主任、水产专班副主任,每个专班确定常务副主任。建立专班专职坐班机制,配齐了3—5名坐班人员,实行集中办公。二是制定了《农业产业专班选派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纪律、请销假制度、福利待遇、不承担原单位工作等方面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纪律要求。三是建立定期交账机制,每月召开1次专题交账会,听取专班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举措,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7)关于“运行机制不畅,工作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6个专班分别制定了2023年工作要点,督促县(区)结合产业实际,组建了产业专班,形成上下联动机制,推动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二是高质量开展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百规千企万户”专项攻坚行动,印发了《“百规千企万户”专项攻坚行动奖补政策实施办法》,确保新增规模(限额)以上涉农企业达101家、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000家、新增涉农个体工商户达1万户,有力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建立了优化农业产业稳增长经济运行调度机制,常态化开展企业服务,2023年以来,共走访企业367个,帮助解决困难79个。
3. 在“践行‘实心干事、科学作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方面
(8)针对“破解制约‘5+2’特色产业提质增效的突出问题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了《宜宾市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发展扶持措施》,切实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紧扣“稳生猪、增牛羊、扩家禽”工作思路,不断优化畜牧产业结构调整。2023年一季度,全市牛、羊、家禽分别出栏5.93万头、11.77万头、1184.51万只,增速较2022年分别提高3.6、1.6、5个百分点,带动一产增加值增长0.58个百分点,产业优化调整成效显著。三是强化专班抓产业的措施,持续抓好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工作,截至目前,6个涉农专班规(限)上企业新增52户(净增36户)、达275户。四是围绕农业产业链延伸,着力打通从农业生产向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连接路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联合体相关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5个,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500万余元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
(9)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不高,推动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深刻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促进粮食稳产高产、筑牢粮食安全根基的极端重要性,不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加强研究谋划,并审议相关事项。二是印发了《宜宾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操手册》,研究谋划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规范变更的相关制度,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三是严格按照中、省年度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审核把关,优化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未修改完善到位的实施方案,一律不予批复。四是印发了《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攻坚行动”调研指导工作的通知》,实行分组包保负责制,坚决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确保高标准农田“良田粮用”。五是机关纪委会同农田建设管理科参与监督第三方公司开展市级验收,今年以来,分别深入南溪区等4个县(区)对第三方公司市级验收进行监督,涉及面积约7.86万亩,总投资约2.36亿元。
(10)针对“品牌打造成效不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我市12个品牌入选“天府粮仓”精品(培育)品牌名单。组织40家重点茶企参加四川国际茶业博览会,宜宾市作为全省唯一1个主题市参展。宜宾荣获四川十大最美茶乡两个,宜宾两个茶叶品牌入选了第二批四川最具影响力茶叶单品。二是鼓励引导专合社、家庭农场等主体申报绿色食品认证,2023年以来,新增申报绿色食品认证资料16套,均已审核并报送省绿办,力争年底绿色食品数达到140个以上。三是强化宣传培训,不断提升品牌意识。结合放心农资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加强培训宣传,增强生产经营主体的品牌意识,积极参与品牌提升,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
4. 在“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1)针对“市委农办职能弱化,统筹协调作用发挥较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市委农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拟草并印发了2023年市委一号文件。二是召开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制发《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任务分工,同时配合市委目标绩效办对全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印发了《关于2022年度四川省乡村振兴考核考评反馈问题和不足的通报》和《宜宾市贯彻落实〈2023年度四川省市(州)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责任清单》,结合去年存在的问题和今年的重点工作,形成整改计划和工作方案,全力推动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提质进位,确保今年成功创建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市。四是深化翠屏区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宅基地有偿退出复垦780亩,形成集体建设用地指标412.3亩。
(12)针对“议事决策不够科学高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并严格执行。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纪要,明确专人负责撰写,严格把关审核,确保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党组决策过程。
(13)针对“党组凝聚力、战斗力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已开展党组会会前学习12次,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成员素质。二是今年以来,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部分领导班子及县处级干部的分工,形成职责权限明晰、分工合理、协作顺畅的良好格局。三是建立健全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局党组书记分批次与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全覆盖谈心谈话。四是专人负责局党组议定事项督查督办,对局党组研究决定的工作,建立台账,每周跟踪督办,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截至目前,2023年党组议定事项124项,其中已办结122项,持续推进2项。
5. 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还不够有力”方面
(1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和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调整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贯彻意识形态相关法规制度和各级宣传部部长会议精神,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对农业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和网络舆情开展日常监测,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指导。目前,已召开了2023年一、二、三季度分析研判会和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组织召开了市农业口意识形态领域“回头看”专题会议。
(15)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今年以来,在官方网站更新各类信息350余条,在“宜宾市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刊发77期,发布文章233篇,关注度5720,文章阅读次数36176次。二是制定了《新媒体新闻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网络传播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按程序注销了今日头条“宜宾乡村振兴”和新浪微博“宜宾农业”。三是组建市农业农村系统网评员队伍11人,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做好涉农领域的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和话语权。
6. 在“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6)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时印发了《关于落实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二是认真学习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召开了市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持续营造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良好政治生态和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三是严格落实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相关要求,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今年以来,局党组书记分批次召集分管领导及其分管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
(17)针对“压力传导不紧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局领导班子及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共梳理廉政风险点57条,完善防控措施59条,梳理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点157条,完善防控措施155条。二是聚焦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督查问效,切实打通贯彻执行中的难点堵点。三是及时梳理基层“三农”队伍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对各县(区)重大项目进行梳理并建立廉政风险台账,同时常态化开展督导指导。
(18)针对“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到宜宾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和重温入党誓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家道》《粮食!良心!》《廉洁四川:一起医疗腐败案19人主动说明问题》等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蝇贪》警示录,撰写心得体会50余篇,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警醒全体干部职工讲规矩、守底线。三是基层党组织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
7. 在“机关纪委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缺位,缺乏监管的长效机制”方面
(19)针对“局党组对机关纪委赋能不足,执纪监督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市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明晰机关纪委职能和纪检委员职责,推动机关纪委履职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机关纪委干部2人,开展机关纪检干部和支部纪检委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培训3次50余人。三是机关纪委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政商交往等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四是机关纪委定期开展工作作风和上下班纪律检查。
8. 在“干部作风建设不严不实”方面
(20)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到基层指导工作期间发生饮酒和收受土特产等情况。二是加强对局机关各党支部开展活动的监督指导,全面实施党支部活动方案预审制度,从严把关,确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同时局党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经费管理规定,杜绝超标准超范围使用资金、无政策依据发放各类津贴补贴等问题发生。
(21)针对“干部作风漂浮,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巩固和深化农业农村系统干部作风整顿成果,严格落实局机关关于进一步严明有关纪律的十四项规定要求。二是机关纪委采取每月不定时抽查和明察暗访的方式,对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事项等进行督查,并把督查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升提拔、职称评聘等挂钩。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带薪年休假管理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的提示》,加强对请销假的管理。
(22)针对“形式主义整治韧性不够,为基层减负反弹回潮”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函审批流程的工作提示》,公函数量明显减少,切实减轻了基层负担。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的工作提示》,做到了公文不重复转发、一般性工作均以电话通知为主。三是严格落实会议申报审核,明确非必须不开会、未经审核不开会,同时加大统筹力度,按照“相似业务工作整合开”“参会人员雷同合并开”的原则。四是按照“分管领导分管的业务范围组建1个工作群”的原则,取消没有必要的工作群。
(23)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推动工作倾听群众呼声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中省惠农政策,采取暗访、抽查等方式,保障2023年耕保补贴41770.2万元惠及农民群众,1471.3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农户19624户、机具23066台。二是印发“1+7”调研指导工作方案,组建10个小组,确定7项重点工作,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三是建立跟踪办理机制,实行台账管理,明确“责任+时限”,分类督导24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销号,已销号10个。四是围绕全省农业农村10项重点工作,分板块争取中省项目,截至6月已争取资金11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66.7%,全市排名第二位。
9. 在“项目管理缺乏风险意识,督查监管缺位失位”方面
(24)针对“惠农政策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稻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二是采取“不定期”调度和实地抽查方式,对项目滞后县(区)进行工作通报。三是强化项目绩效评估,目前已完成2022年耕保补贴、轮作休耕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四是书楼镇高田村2020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省级示范村奖补资金项目已完成县级验收工作及市级复核工作。五是通报了部分县(区)农机购置补贴超时情况,并责成相关县(区)立即整改,整改率100%。
(25)针对“风险防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中省市财政资金项目有关政策的学习。二是印发了《宜宾市农业农村局财政资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做到项目全过程有据可依。三是市县联动,对问题项目进行核查整改。江安县2021年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公共服务项目已完成整改和资金拨付。四是加强对种粮补贴的督导,印发了《2023—2025年宜宾市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等文件。
10. 在“健全完善并执行内控制度有差距”方面
(26)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计划投资财务科等相关人员对内部控制相关政策进行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实际,修改完善了现有内控制度,坚决筑牢“用制度规范行为、按程序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三是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采购制度,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采购程序,印发了《宜宾市农业农村局非政府采购实施细则》。
(27)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二是对前期存在的采购程序不严格、经费支付审核把关不严、未按规定上会研究等情况,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三是对2020—2022年农业农村系统中、省、市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清查。开展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销号年专项行动,对2021年之前已批复立项、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且未通过终验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整改,目前完成10个项目销号。
11. 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28)针对“班子民主生活会无辣味,‘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目前,已按要求高质量开好了2022年度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加强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的支部述职评议会,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期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2. 在“党建责任制落实虚化”方面
(29)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党建引领“三农”工作主题,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制定并印发了《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成立了宜宾市农业农村行业党委,对全市286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非公企业进行“靶向式”摸排,建立了行业党建信息库。指导11个县(区)成立农业农村行业党委,贯通建立组织体系。
(30)针对“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了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谈心谈话。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三级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青年党员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等制度。三是及时订购《习近平著作选读》等理论读物,各党支部将其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四是运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坚持一季度一评比,2023年一、二季度评选出“学习标兵”“学习达人”“学习能手”62人次,并予以通报表扬。
(31)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建设“三好”示范党支部要求,结合“三农”工作实际,形成高质量调研文章5篇,“支部建在产业链上,赋能促进乡村振兴”典型经验被四川机关党建采用。二是学习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选举程序,确保选举的规范性、合法性;清理机关党委选举工作过程资料,完善相关签字手续。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党费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要求,严格党费使用审批手续。
13. 在“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
(32)针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度在局党组会进行再学习,始终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方面。二是修订了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非党组成员的县级领导干部作为列席人员身份参加会议,可表达个人意见但不参与表决。三是已对2019年至今的选人用人资料进行自查,全面梳理在选人用人工作上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修订。四是已责令相关工作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检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五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省委干部选任“1+5”文件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33)针对“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培训会,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了系统性学习,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环节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整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等各个环节形成的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查漏补缺工作。梳理排查我局管理的170余份干部人事档案,对38份未开展专审或专审不准确的档案进行审核认定,及时补充缺失材料。
14. 在“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活力不够、动力不足”方面
(34)针对“干部队伍管理不严、干部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工作交账制度、暗访制度、请销假制度、岗位职责等管理制度,把管政治、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二是机关纪委牢牢把握好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提升履职能力,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开展督查并将具体情况向局党组报告。三是组织年轻干部开展“三农讲坛”培训,培养担当意识。强化有为有位的用人导向,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更多机会和舞台。四是加强农业产业专班管理,制作印发了《农业产业专班选派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按照制度对产业专班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35)针对“专业人才队伍服务基层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相关技术专家队伍到县(区)基层一线开展农技指导工作,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各类现场会、培训会33场,培训2000余人次。二是印发了《直属事业单位正高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推行清单工作法,为基层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指导。三是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放活体制内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向园区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支持。四是全力推进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把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作为探索建立基层农技人员补充新机制的途径。
15. 在“对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36)针对“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持续抓整改力度不够,长效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
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会研,及时对上轮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梳理和研究,并结合本次巡察整改,举一反三,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37)针对“项目实施督查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整改。高县2020年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县级农产品区域性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已全面完成验收和资金拨付。二是加强指导和监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付进度的通知》,定期通报进度情况,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三是开展验收销号专项行动。对2021年之前已批复立项、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且未通过终验的24个农业基础建设项目进行整改,目前已有10个项目完成验收销号,拟定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强滞后项目督导,召开专题座谈会,了解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协助和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进度。二是加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提前谋划、落实项目前期的用地、配套资金来源、实施主体、环评等要素,科学编制实施方案,达到“可实施”的要求,保证项目能落地落实。三是按季度调度中、省、市涉农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通报进度情况。督促县(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推进财政涉农项目建设进度。
(38)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摸清了资产权属、资产位置、资产使用、人员结构等情况,10处资产有5处产权属于原市农业局、3处产权属于原市农能办、2处使用权属于原市农能办(产权资料在市政府)。目前已将有产权的8处资产进行了评估入账;已收回原市农业局5处、原市农能办4处(其中两处闲置),与7户租户签订了年度租赁合同,收取了租金并上缴国库。
下一步措施:一是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项工作组,将原市农能办3处资产(已收回2处)上交市财政局。二是目前已向叙州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书,计划通过诉讼方式收回原农能办1处资产。
(39)针对“基层农技服务队伍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探索实施基层农技推广骨干培养计划。二是完成关于乡镇(街道)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现状调研及考核建议的报告,对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两项改革”后的运行现状进行了调研。三是按照分层分类模式,成立市农业科技服务团、县(区)农业科技服务团、乡镇技术服务队,建立全覆盖技术服务体系,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技术培训和跟踪服务。四是联合市委编办印发《加强全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职责明确、机制优化、保障有力、运转高效、上下贯通的宜宾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
下一步措施:一是制定《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拟于2023年9—11月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二是推行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培养一支精准服务产业需求、解决生产技术、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服务力量,探索实施农技人员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农技人员创新创业新举措。已制定《宜宾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拟于2023年9月启动特聘计划。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局各项工作。
(一)持续用力,深化整改。强化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持续深化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结合廉政风险点排查,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三)强化督查,巩固成果。坚持把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与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对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问题,盯紧看牢,常抓不懈,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市“三农”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1-8239759;电子邮箱ybsnyncjrsk@163.com。
中共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yibin.gov.cn/xxgk_86/tzgg/202309/t20230915_1905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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