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1日至11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一)强化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保持政治上高站位,把整改落实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常研常议常抓常查。2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问题后,局党组迅即召开专题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专题研判整改工作,进一步认清和筑牢巡察整改的政治属性,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照单全收全改所有反馈问题,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冯雪莲主任、赵肄组长、张廷伟局长的讲话、反馈意见和表态发言。严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问题检视,梳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审议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倒排时间节点,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推动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果助推工作全面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领导班子主动领责担责,深入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三项清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责任的落地落实。局主要领导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科室(单位)负责人履行整改责任,将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常态推进整改落实。召开党组会、集中研讨会、专题研讨会60余次,见人见事查摆问题、研究措施,促进整改深入末端细节。
(四)强化监督检查。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以召开会议、检查督导、专项督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等问题进行了及时提醒和纠正。主动请示对接,接受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专题监督检查2次,日常监督抽查近10次,推动整改常态落实、有效落实。
二、聚焦问题抓整改,务求取得整改实效
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42个具体问题77个具体表现,局党组高度重视,迅即展开整改,细化整改措施207条。截至目前,集中整改期内应完成178条,已完成176条,整改率为98.9%。
(一)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高标准农田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中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摸排结果报省厅审核;组织各县(市、区)实地摸排永久基本农田中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区域位置、现状等基本情况,完成规划修订并报省厅审查。二是印发《绵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设计、实施以及建后管护等质量管理要求;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专班,制定行动方案,已完成问题摸查,正在按照周调度要求上报整改进度。三是将市县两级建后管护资金落实情况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今年将继续跟踪督促落实市县管护资金落实,提高经费保障;将高标准农田质量、管护等问题纳入“田长制”巡田重要内容,报市级副田长拟定巡田计划,定期巡田通报情况。四是以绵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绵阳市2020-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交叉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要求新建项目亩均实际投入不低于3000元,投入资金不落实、实际投入低于3000元的新建项目不予立项。五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资金需求汇报争取,资金配套落实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支持。
整改进度:第1-8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非粮化’整治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农业生产用地保护优化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到2026年全面完成30.89万元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工作。二是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深入开展全市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耕地“非粮化”问题的监督和指导,严防耕地新增出现“非粮化”问题。三是5月5日赴梓潼县查验“非粮化”问题处置情况,致函梓潼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加快问题整改,上报佐证资料;指导梓潼县按照《梓潼县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五年实施方案》稳步清理腾退,严防“非粮化”新增。四是印发《绵阳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非粮化”“良田粮用”、粮食生产承诺书签订相关要求。
整改进度:第10-12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9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6年12月底完成。
3.针对巡察反馈“‘大棚房’整治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和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设施农业、设施农业用地和“大棚房”等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二是全面完成2021年度自然资源部成都局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三是结合全市违法耕地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设施农业备案规范和管理,开展“大棚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整改进度:第13-16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巡察反馈“产业发展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农业种植园地整治。二是安排县(市、区)在编制年度农业园区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时,重点围绕“23610”产业布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重点布局精深加工等设施设备,提升产品加工率,增加产品附加值,适当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支持。三是安排县(市、区)在编制年度农业园区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时,重点支持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围绕全产业链建设优化项目方案。四是积极争取农产品产地冷链保鲜项目,推动农产品冷链保鲜设施数字化平台建设。
整改进度:第17-21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22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5年底完成。
5.针对巡察反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2022年度市星级园区认定,新认定市星级园区9个,晋级市星级园区9个,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县级以上园区108个,其中省星级园区7个,市星级园区33个,县级园区68个。二是正在指导新认定市星级园区编制“一园一策”提升行动方案。三是召开了全市现代农业园区暨农田水利建设现场推进会。
整改进度:第23、24、26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5年底完成;第25、27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针对巡察反馈“龙头企业运行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绵阳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企业反馈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办理,对反馈问题和建议建立了办理台账。二是公布《绵阳市支持“转业升规”十条措施》《绵阳市重点企业“服务绿卡”管理办法》相关政策。三是着力把台沃、辉达两家企业作为打造行业头部企业,积极向上争取各项政策。四是对63家省级龙头企业进行了监测,对发展较好的11家市级龙头企业新增递补省级龙头企业。五是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在走访”工作的通知》,对企业走访任务进行了分解,在走访时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梳理,并建立了台账。六是印发《2023年绵阳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2023年绵阳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2023年绵阳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等文件,进行了重点工作安排。
整改进度:第28、29,31-35,37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30、36项正在整改中。
7.针对巡察反馈“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召开全市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的通知》,4月23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召开全市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研究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工作措施。二是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业务沟通,建立完善合作社长效对接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及时将最新登记注册合作社纳入合作社名录进行统一管理。三是全面配合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合作社简易注销登记宣传。3月份已将《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通知》(绵市监发〔2021〕8号)及合作社简易注销流程资料发送至绵阳市农经管理群,大力宣传,提高知晓度。加强合作社人才培养,提升合作社规范管理水平。分别于3月份和4月份组织动员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及经管干部参加第一期、第二期“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大豆玉米单产提升省级调训班十余人次。3月份,组织全市农民合作社有关人员20人次参加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班,推进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5月份,组织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共11人参加全省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专题培训班。
整改进度:第38-48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针对巡察反馈“种业核心竞争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4日至20日赴湖南怀化市、安徽合肥市、福建三明市考察学习,广泛寻求种业主体培育好经验、好做法,对标找差距,转化吸收先进育种管理模式建强全国种业强市。二是建立种业企业交流群,并召开种业企业经验管理规范培训和企业家座谈会。三是强化种业龙头企业培育帮扶,不断提升企业育种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种业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大力支持绵阳市农科院围绕小麦、油菜、大豆、蔬菜等作物,建设库容10万份的川北地区种质资源库。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厅市共建全国种业强市各项任务,正在雨凤村建设市农科院创新基地。1200头区域性共享种公猪站和国家区域畜禽(生猪)种业创新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全力推进三台县芦溪镇生猪种业、游仙区小枧镇农作物种业两大种业“核心”建设。六是继续推进第三次农作物、畜禽种质资源普查,“平武红鸡”遗传资源认定获得通过,积极筹建“北川苔子茶”“梓江鳜鱼”等一批种质资源圃(场、区)。充分利用市级种业发展资金,通过组建生猪、粮油、蔬菜三大种业创新联盟等有力措施,抓好种业领域龙头企业育种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大小春品种展示评价工作,加大新品种推广,全市计划推广“稻香杯”获奖品种深两优粤禾丝苗、泰优粤禾丝苗、宜香优2115等70万亩以上。目前,同路农业玉米品种“铁391”入选《国家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2023)》。市农科院“绵麦902”“绵紫薯9号”“绵紫豇1号”入选四川省2023年农业主导品种,并育成全省首个酿酒专用小麦新品种“绵麦905”。七是进一步指导川北地区粮油种业联盟做实做大,召开2次川北地区粮油种业创新联盟会议,联合川北地区科研院所和种业企业共同做好品种选育、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工作。
整改进度:第49-51,53-55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52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完成;第56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5年12月完成;第57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9.针对巡察反馈“品牌知名度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抽样工作和柑橘、草莓专项监督抽样工作,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现农产品产得安全、产得优质。二是组织和指导企业积极申报名特优新农产品以及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年度确认工作。三是组织北川苔子茶、涪城芦笋、三台黄金皮蛋、平武果梅4个产品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其中北川苔子茶已获证。组织绿色食品企业积极参加第22届绿博会。四是支持北川积极组织石椅片区生产主体报名参加“绵品出川”佛山行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指导盐亭做好“嫘之味”区域公用品牌展示展销中心的建设。
整改进度:第58-60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针对巡察反馈“‘绵品出川’持续发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2023年绵阳好物•优质农特产品系列推介活动方案》(绵农领〔2023〕3号)文件要求,拟制实施意见,落实专门科室和人员,统筹推进“绵品出川”主题活动和县(市、区)专场主题活动。二是按省上进度参加“第九届四川农博会”“第二十届中国农交会”。三是今年以来,市委农办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绵阳好物•优质农特产品系列推介活动方案》(绵农领〔2023〕3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绵阳好物•优质农特产品系列推介活动,统筹组织北川、梓潼、平武、安州、盐亭和经开区6个县市区(园区)开展绵阳好物•优质农特产品推介,积极参与“绵品出川”佛山行、无锡行活动,共有317家新型经营主体,1685个系列农特产品参加展示展销,实现线上线下销售9632.4万元,签订购销合同123个,签约金额154973.8万元。绵阳米粉、江油肥肠、北川腊肉被消费者称为“绵阳三宝”,成为绵阳好物•优质农特产品系列推介活动的靓丽名片。四是拟制《绵阳市首届“绵阳好物•消费者喜爱的农特产品”评选活动方案》,拟通过市民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评选“绵阳好物”消费者喜爱产品,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整改进度:第61,63-66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62、67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11.针对巡察反馈“推动农村产权交易改革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接市供销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5月6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部分县(市、区)积极召开专题会,研讨农村集体产权入市交易工作措施。二是5月10日会同市供销社印发《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三是印发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绵农发〔2023〕91号)中明确要强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加强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促进交易公平,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四是利用调研、督导之际持续加大《绵阳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宣传力度。
整改进度:第68-71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针对巡察反馈“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改革试点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联合住建、自规部门印发《绵阳市加快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宅基地审批与管理调研指导工作的通知》。结合部、省、市三级文件精神,对县级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包括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规定工作情况等。乡镇宅基地审批与管理机构运行情况;宅基地审批制度建设和窗口办理实效;落实宅基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情况;农民建房过程监管和审核验收情况等。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整改进度:第72、73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针对巡察反馈“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2月,已印发《加快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消薄”行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按要求制定“一村一策”消薄方案并持续实施。二是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了《绵阳市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千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财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做好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加强经营风险防控,最大限度规避风险。三是指导涪城区致富村依托稻虾养殖基地,改建村委会发展休闲观光农业,闲置村委会已改建成阡陌农场,并在虾塘加种莲藕,拓宽产业效益增长路径。
整改进度:第74-80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针对巡察反馈“理论学习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绵农党组〔2023〕32号)。二是加大“农业大讲堂”集中学习频次,5月6日,“农业大讲堂”组织全局专业技术干部共96人到广元市剑阁县剑南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学习考察。6月9日,邀请市直机关纪工委书记对全局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培训。
整改进度:第81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82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15.针对巡察反馈“网络安全管控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绵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发布《局2023年网络安全工作方案》,积极和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和市大数据中心进行对接,建立主动防御预警程序,加强对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实现网安信息共享,发布预警通报。三是通过政府网站专栏、政务新媒体、LED电子显示屏、工作群等多渠道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网络安全宣传。将按计划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和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整改进度:第83-85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6.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主体责任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相关同志在局党组会上作检讨。二是局党组牵头抓总印发《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三是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下发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加强日常提醒。
整改进度:第86-91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7.针对巡察反馈“警示教育不深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第15次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全面剖析,以案促改。二是下发《关于粟小刚、黄琳违纪违法案例以案促改的通知》(绵农发〔2023〕52号),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系统开展以案促改,县(市、区)按要求严肃开展以案促改。三是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谈体会、谈认识。
整改进度:第92-94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8.针对巡察反馈“履职越权,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加强廉政教育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和廉政敏锐性。二是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组织开展对示范市项目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由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组员,组成三个调研组,对全市示范市项目进行了调研。每个调研组都结合调研情况形成了调研报告,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县(市、区),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整改进度:第95、96项已整改完成。
19.针对巡察反馈“监督敏锐性不够,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绵阳市农业农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二是重新三家财政系统内代理机构,服务周期 3 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在签订服务合同前,以抽签形式确定 1-2-3 顺序。全局代理采购事宜由计财科按照局党组会议审定议题顺序统一编号,各签约合作机构每次代理一项采购事项,按序循环开展代理活动。三是机关纪委为专责监督机构,行使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所有采购事项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四是对2019-2021年来所有非公开招标和非集中采购项目进行了风险点自查。
整改进度:第97-100项已按时完成整改。
20.针对巡察反馈“机关财务管理有漏洞,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对各环节进行了仔细清理,形成了专项报告。二是修改完善《绵阳市农业农村局财务审批管理办法》。三是对重点岗位财务相关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提升业务素养,进一步树立规矩意识。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党纪处分。
整改进度:第101-103项已按时完成整改。
21.针对巡察反馈“对项目建设必备程序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各县(市、区)全面摸排实施民宿、粮食加工的扶持项目,江油新安镇新店村已完成一处乡村旅馆房屋安全鉴定,芋河村加工存储物流中心已于2023年2月完成安全鉴定。二是按要求积极参加中省财政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评审会,提前进行风险研判,指导扶持村严格按照中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要求,规范申报项目,并严格按照批复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三是督促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实施方案,对建成后的厂房、民宿和粮食加工房等开展排查,加修消防池、消防栓,安装专用的消防用水管道等设施,并适时进行安全鉴定。
整改进度:第104-106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2.针对巡察反馈“项目建设过程监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现场检查项目履约担保、施工合同签订、开工令签发等情况,致函督促严格项目程序管理,强化合同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前期协调推进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招投标程序及合同起草及审签程序。二是责成施工单位响应投标文件人员配备到场履职,要求监理单位核查现场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督促落实人员考勤措施,检查记录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并对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情况给予处罚。三是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关键环节时间节点安排,强化监督管理。
整改进度:第107-109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3.针对巡察反馈“项目竣工验收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绵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细化了竣工验收组织、验收程序管理、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要求,提高项目验收质量。二是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推进会,要求同步加快项目建设和资料整理,提前落实审计单位进场跟踪审计,提前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三是严把项目验收关键环节,在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中做好验收过程管理,强化问题整改,提高验收质量。
整改进度:第110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111、112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24.针对巡察反馈“政府采购项目监督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绵阳市农业农村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二是重新三家财政系统内代理机构,服务周期 3 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每年在签订服务合同前,以抽签形式确定 1-2-3 顺序。全局代理采购事宜由计财科按照局党组会议审定议题顺序统一编号,各签约合作机构每次代理一项采购事项,按序循环开展代理活动。三是强化计财科项目采购的牵头职能,所有采购事项严把采购公告和资金核定关,做到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四是进一步明确了机关纪委在采购活动中的6大职责,全面参与采购活动的监督,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整改进度:第113-116项已按时完成整改。
25.针对巡察反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绵阳市2022年全年目标任务各项指标已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市县监测任务完成率100%。省级监督抽查目标完成率100%。绵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任务完成率114.8%。2022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业品牌培育工作和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3项工作全部被省厅评为成效突出单位。
整改进度:第117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6.针对巡察反馈“种子市场监管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江油市农业农村局对台沃种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约谈,约谈会上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对企业的系统培训、制度完善、规范经营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二是组织召开全市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技术培训会,各县(市、区)植保植检站站长、专职植物检疫员、制繁种企业代表共计70余人参加培训,会上主要对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宣传,对于种子检疫、包装、销售、生产、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强调。三是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繁育基地硬件设施和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种子种苗企业如实申报产地检疫。四是以“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监管专项行动”和“春耕生产农资检查专项行动”契机,开展种子种苗调运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种子调入带证及种子检疫证明编号等情况。
整改进度:第118-121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7.针对巡察反馈“动物检疫日常监管存在风险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3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培训会,分别就畜牧产业安全管理工作、官方兽医管理及职业道德工作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重点培训和宣传教育。二是分别在涪城区、安州区、江油市等区县对官方兽医管理及职业道德工作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三是召开2023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培训会,进行了2期官方兽医培训。四是对9个县(市、区)和基层畜牧兽医站开展了畜禽屠宰行业“强监管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整改进度:第122-125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8.针对巡察反馈“农资市场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台账登记进行了指导。二是建立了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设施。三是开展了抽查抽检。
整改进度:第126-128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29.针对巡察反馈“主责主业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机关党委会、支部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印发《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绵农党组〔2023〕26号),下发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责任清单。三是组织局领导班子,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县(市、区)、园区农业农村部门领导旁听了案件庭审,接受了教育。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谈体会、谈认识。四是开展“助春耕-解农忧”党建引领质效提升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进度:第129-131,134-136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132、133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底完成。
30.针对巡察反馈“党员教育引导不经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研讨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谈认识,主要领导进行思想引导教育。各支部结合时事,利用支部学习会时机进行日常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党组书记进行思想引导教育。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利用多种时机,进行专题或随机谈话。利用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机,开展广泛谈心谈话。三是结合农业农村工作特点和局实际情况,在全局范围扎实开展“质效提升年”活动。
整改进度:第137,139-142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148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底完成。
31.针对巡察反馈“党员管理失之于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机关质效提升年活动”,以五大提升为载体,局党组强化对党员干部职工的严格管理和经常性教育,教育党员干部职工坚决不踩“红线”,守住“底线”。二是局分管领导与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生活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三是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上开展日常教育。四是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严格落实日常考勤制度,加强人员管理。
整改进度:第143-153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2.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引领全市乡村振兴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平武中药材、果梅、茶叶和北川茶叶、中药材扶持力度,积极协调专家和科研单位深入实地调研指导。有计划开展多方位的专业技术培训,稳步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二是充分利用全市种业发展方面项目资金,积极争取部、省级项目支持,围绕平武、北川特色优势产业加大项目申报力度。三是以整市(整县)试点推进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为契机,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整合龙头企业、平台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的冷藏保鲜冷链资源,在县域集配中心探索“1+N”冷链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着力培育壮大一批冷链社会化服务主体,整合“田头”、产地、物流、寄递、流通资源,促进我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均衡发展。四是召开2023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培训会,分别就畜牧业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培训。制定了平武黄牛、北川白山羊养殖技术规范,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整改进度:第154-156项正在整改中;第157-159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3.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引领项目建设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3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培训会,分别就畜牧业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培训。二是协调组织省厅在绵阳召开全省川猪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培训会,会上对项目实施进度和存在问题进行了研讨。三是将国省种业项目资金拨付率及推进情况纳入2023年度粮食安全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以及种业强市建设目标考核,充分应用考核机制,加快项目实施。四是加强项目管理培训指导。持续实施2022-2023年绵阳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切实抓好农作物种子市场、种子生产基地、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营造生产规范、经营合法、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整改进度:第160、162、166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161、163-165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完成。
34.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引领民生服务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印发放《农村承包地管理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文件资料汇编》,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评。二是各县(市、区)通过开会、横幅等方式加大《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的宣传力度。三是按照平安绵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培训,提升各级依法调处承包经营纠纷的能力;指导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宣传培训、经费保障、纠纷仲裁调处的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指标考评体系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考核工作。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细化措施,开展专题培训会,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五是印发《加强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全部建立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分级备案和风险制度。2023年6月结合暗访撂荒地整治情况,对因流转纠纷导致撂荒的进行重点督导。六是7月20日—21日举办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暨承包地管理工作培训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提升基层纠纷调解能力。
整改进度:第164-175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5.针对巡察反馈“党建绩效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严格审阅把关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确保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查摆问题落细落小、见人见事。二是按要求完善党员干部履行党建责任和党员义务情况。三是各支部加强支部信息完善,开展活动规范登记。四是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每季度检查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下发检查通报。五是下发工作提示,加强检查通报,督促支部提高“三会一课”质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基层党组织活动。六是筹建党员活动室建设方案,在党员活动室中设置党务公开板块。
整改进度:第176-186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187、188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底完成。
36.针对巡察反馈“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和军转干部4名。二是利用2023-2024年集中退休后将出现编制空缺,提前思考谋划制定人员引进计划,已申报2023年度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2名。三是积极协调、配合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通过招录、公开遴选、调任、转任等方式科学合理引进优秀年轻干部,2023年3月已从参公单位转任1名研究生到机关工作。
整改进度:第189、190项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7.针对巡察反馈“专业人才选育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单位主责主业,长远规划设置专业结构,适时引进有关专业人才。二是积极开展“招才引智”和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工作,2022年引进种业工程、畜牧、预防兽医、果树等专业人才12名。
整改进度:第191-193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8.针对巡察反馈“基层农技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发挥好市委农办统筹协调职能,向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争取支持,加强对基层农机推广部门的调研指导,确保基层“三农”工作能较好开展。二是利用本轮市委编办调研机会,向市委编办积极汇报,主动争取支持。三是及时将巡察意见反馈到相关区县,指导督促科学合理制定顶岗锻炼、统筹使用方案,确保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力量充足。
整改进度:第194-197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9.针对巡察反馈“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全面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把“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五个环节关口。二是严格执行《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清理借用基层工作人员的通知》要求,按程序报经审批同意后再借用人员,原借用到期人员的同志已回原单位工作。
整改进度:第198-201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紧盯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40.针对巡察反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多次与财政、审计部门专题对接,召开联席会议,就该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进行研讨,完成账务调整核销。
整改进度:第202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1.针对巡察反馈“存在应付整改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5日召开全市化肥农药双减业务培训会,安排布置施肥用药调查登记及农资废弃物回收登记工作。二是抽查了各地农膜残留监测台账,并加强业务指导。
整改进度:第203、204项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2.针对巡察反馈“存在表态式整改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形成《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说明》,就该问题专题向巡察组进行说明,加强对预算编制人员的教育培训。二是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全面按照要求执行,将水、电等支出编入公用经费。三是全面梳理财务支出情况,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列支费用。
整改进度:第205-207项已整改完成。
三、以改促建助提升,持续做好成果转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找准巡察整改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定位。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抓实整改落实。坚持把整改与农业农村工作中党的建设、作风建设,队伍管理、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切实增强凝聚力、决策力、执行力,强化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深刻理解把握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关键性,持之以恒推进巡察整改落实,把抓好整改作为推动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契机,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党组书记坚持亲力亲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压力传导到岗、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具体到人,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注重整改监督,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与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衔接,确保巡察整改善作善成、见到成效。
(三)巩固整改成效,坚持长效管理。坚持边整改、边完善、边提高,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发现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深度结合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政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完善制度规范,用制度建设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进一步完善对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关键环节的监督机制。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注重长效管理,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为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要求全局干部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62201;来信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6号园艺新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B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办;电子邮箱:2968505335@qq.com。
中共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9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my.gov.cn/tzgg/43646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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