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农局办发〔2023〕20号)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河池市安委会办公室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要求,现将《2023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2023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河池市安委会办公室 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河池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安委办〔2023〕36号)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90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23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主题教育为总抓手,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
四、主要活动内容
(一)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开展“三个再组织”活动(再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再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委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和河池市二十二条具体措施),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六进”活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扩大应急科学人群覆盖面。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六个一”宣传活动(即“进学校”: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进家庭”: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进乡村”: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进社区”: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进企业”: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进码头”:组织开展一次渔船消防安全科普宣传),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要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交管、海事等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深入乡村社区、田间地头、渔船码头大力开展宣传,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组织各主流媒体、部门网站以及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
(三)扎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宣传活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农业领域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三承诺三监督”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作安全承诺接受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在单位政务公开栏、网站、新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践诺履职情况纳入工作报告接受监督)。围绕全市农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各县(区)要积极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农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抓好科技设备赋能建设、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各县(区)要广泛开展“农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扎实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布1至2个“一案双罚”,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设立举报奖励机制,在本单位本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公布“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结合伏季休渔、农机作业、农药使用、农村沼气和畜禽屠宰等农业生产特点,认真开展农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商渔共治202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
(五)扎实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安全宣传“六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要围绕渔业船舶、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救援和汛期安全,组织开展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实战化应急演练。农业生产企业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各类农业领域生产经营主体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开展应急处置训练和准备;农村村庄开展洪涝灾害等事故灾害逃生救援等,要针对性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六)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和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七)扎实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五个一”活动。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五个一”活动,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开展一次行业岗位安全生产大讨论,上一堂安全警示教育课,播放收看一次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观看一场安全生产主题教育电影,提高事故警示教育效果,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八)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宣传。渔业领域要重点加强渔船消防安全和水域船舶有序停泊管理,有计划地组织渔民开展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农机领域要深入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开展农机安全知识解答,发放农机安全知识读本、农机安全手册、反光标识等资料,在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地区设立条幅展板,展示农机安全文化形象,提升广大农机手安全意识。畜牧兽医领域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普及用电、用火、压力容器、粉尘防爆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印发《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提示防范措施明白纸》《安全生产宣传挂图》并组织畜牧兽医行业企业挂贴。农药领域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假冒伪劣农药识别技巧,以及安全科学用药知识等宣传培训,提高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安全生产意识。农村能源利用领域要重点强化农村沼气设施建设、使用、维护环节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行业队伍、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沼气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防范、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沼气用
户安全意识。河池农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创新开展师生喜闻乐见、
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活动,加强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防传销、防校园欺凌、反传销、反邪教等安全教育及管理,全面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习实训管理等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强化政府领导、多部门协同配合、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强化宣传报道。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宣传、网信等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其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强化活动实效。各县(区),各有关科室、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地区、部门、行业和企业实际,制定精准管用有效的安全月活动方案,做到“四结合”(与当前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于2023年5月28日前报送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并于6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包括开展重大活动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由市局办公室将汇总情况报送市安委办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安稳办。
联系人:谭向鹏,电话:0778—2299436。
电子邮箱:hcny2284611@hechi.gov.cn
附件:1.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参考
2.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3.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参考
1.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2.广泛开展安全月活动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
3.安全来于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4.安不可忘危 治不可忘乱
5.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6.安全靠规章 严守不能忘
7.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8.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9.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10.事故教训是镜子 安全经验是明灯
11.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2.人人讲安全 事事为安全 时时想安全 处处要安全
13.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14.企业责任,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
15.隐患险于明火 防范胜于救灾
16.求快不求好 事故常来找
17.幸福是棵树 安全是沃土
18.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促进生产
附件2
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单位名称 | |||||
通信地址 |
注:请于5月28日前将此表反馈至hcny2284611@hechi.gov.cn。
附件3
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活动进展情况 |
1.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 组织开展宣讲活动( )场,参与( )人次;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 )场,参与( )人次;组织学习国务院安委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 )场,参与( )人次; 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 )篇;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2. 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六进”活动 | 参与“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 )人,答题( )人次; 参加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发布视频( )个。 |
3.扎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六带头”宣传活动 | 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作安全承诺接受监督活动( )场,参与( )人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在单位政务公开栏、网站、新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活动( )场,参与( )人次;企业主要负责人践诺履职情况纳入工作报告接受监督活动( )场,参与( )人次;其他“安全承诺践诺”活动( )场,参与( )人次; 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 )次; 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 )场,参与( )人次; 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大排查( )次。 |
4.扎实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 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个; 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布“一案双罚”典型案例( )个,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 )个;在本单位本部门网站、新媒体平台公布“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 )个。 |
5.扎实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 企业组织事故应急演练( )场,参与( )人次,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 )场,参与( )人次; 农村村庄、城市社区、学校、家庭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
6.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 )场、参与( )人次,网络直播( )场、( )人观看。 |
7.扎实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五个一”活动。 |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警示教育专题会议( )场/次,参与( )人次,开展行业岗位安全生产大讨论( )场/次,参与( )人次,上安全警示教育课( )场/次,参与( )人次,播放收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 )场/次,参与( )人次,观看安全生产主题教育电影( )场/次,参与( )人次。 |
原文链接:http://nyncj.hechi.gov.cn/zfxxgk/fdzdgknr/tzgg/t168422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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