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委农办(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省级改革试点工作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为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动江门市省级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建设出实效,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就江门市委农办(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省级改革试点工作宣传项目实施采购。
一、项目名称、内容、预算金额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委农办(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省级改革试点工作宣传项目。
(二)项目内容:重点围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省级试点、台山市省级“农业特区”试点(台山市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新会区农村改革试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省级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全方位的融媒体宣传推广。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此预算金额为采购报价上限,报价超过上限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三)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报名截止前3天内;我局将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投标要求、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密封投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在同一个包装袋内)。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17:30(逾期递交的将予拒收)。
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
3.联系人:伍先生联系电话:3887237
五、宣传成果要求
(1)省级主流媒体专题。在省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搭建“江门市省级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宣传”专题,收录江门市省级农村改革试点相关的融媒体宣传产品,在省级主流媒体平台刊发宣传海报不少于3张,动态宣传不少于10篇次;通过接地气、入人心的宣传,为江门市省级农村改革试点探索营造良好的氛围。
(2)典型经验模式宣传。围绕江门市四大省级农村改革试点,结合改革成效分析,改革一线人员、受惠群体采访及专家学者访谈等,深度提炼形成三大省级试点典型经验宣传案例不少于15个,每个典型案例模式2000字左右,在省级主流媒体平台刊发宣传。其中,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省级试点,围绕5种实践模式路径分析,收录不少于20个典型村经验,编制成果案例集。
(3)全网分发推广宣传。上述江门市省级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宣传,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南方新闻网、今日头条等省级主流新媒体平台进行全网推广,不少于20篇次。
六、评分办法
(一)按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中标的原则定标。
(二)由评审小组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检查,未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比阶段。
(三)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最高分不超过100分;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原则,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七、评分评审表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8日
江门市委农办(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省级改革试点工作宣传项目采购公告(电子版).docx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nyncj/zwgk/tzgg/content/post_2905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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