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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划_通知公告_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7-16 作者:佚名 来源: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划

  

  为切实做好2023年三亚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三亚市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安排,制定2023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上级下达三亚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资金50万元。

  三、工作任务

  (一)放流区域:赤田水库。

  (二)放流时间: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经费预算

  计划使用资金50万元,其中:

  (一)增殖放流技术支撑服务费:5.0万元。

  用于增殖放流前期水域调查、组织实施放流活动及验收、放流效果评估及相关工作。

  (二)增殖放流苗种采购费用:45.0万元。

  五、组织实施

  (一)征求意见。组织水产专家深入调查研究,根据我市自然资源分布情况、水域特点,确定2023年放流品种及数量。

  (二)苗种采购。对2023年增殖放流苗种进行公开征集供苗单位,确定苗种生产商。增殖放流苗种质量检验要求应作为必要条款列入招标文件中。要求苗种生产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和苗种检验报告,通过检测部门药残检测。被通报苗种生产单位,两年内不得列为增殖放流苗种供苗单位。

  (三)监督核查。市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增殖放流供苗单位监督核查,落实增殖放流违法违规供苗单位通报制度,将被通报苗种生产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供苗单位技术保障、资质信誉等方面的监管,确保增殖放流苗种符合相关条件。

  (四)签订合同。与供应商签订放流品种采购合同,以合同的形式规定增殖放流品种、规格、数量、供苗时间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公示公开。项目验收和苗种投放过程由三亚市公证部门人员负责本次增殖放流的现场公证,保障增殖放流苗种的真实性,确保增殖放流效果。

  验收完毕和苗种投放完毕后,当场公示验收的增殖放流苗种种类、数量和规格,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现场放流。苗种全部验收完毕,合格后,组织人员将全部苗种投放到指定水域,技术人员指导苗种投放工作人员科学投放鱼苗,投放方式采取带水滑道的形式将苗种全部投放到放流水域中。

  苗种投放过程中,由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公证人员全程监督和见证,做到苗种的投放全程科学、公开、透明。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锐任组长的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渔政监督科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增殖放流工作。

  (二)加强宣传活动。要在增殖放流水域附近村、水产品市场等场所开展增殖放流宣传工作,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条幅以及现场咨询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增殖放流的时间、地点,以及增殖放流苗种的种类和规格和计划数量等内容进行宣传。同时向各界社会人士宣传渔业资源增殖的意义,提高他们的渔业资源保护和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三)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类偷捕和破坏增殖放流苗种的行为,为增殖放流苗种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提高增殖放流苗种的成活率。

  (四)加强工作总结。放流工作结束后,对增殖放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为今后我市增殖放流提供技术支持。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日


原文链接:http://ny.sanya.gov.cn/nyjsite/tzgg/202307/83527c28770d433181cb11a0c60d08b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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