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乡村振兴战略培训班(第2期)承接单位的公告_通知公告_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乡村振兴战略培训班(第2期)承接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2023年中央、省委一号等文件要求,以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和自贸港建设背景下“三农”工作历史方位和战略定位为重点,突出开展乡村振兴形势政策教育,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基层“三农”干部理论水平,守正创新、汲取他山之石,做实新时代“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拟联合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乡村振兴战略培训班(第2期),培训对象为全市各行政村(农垦居)党组织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长。现决定公开遴选承接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一、项目名称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乡村振兴战略培训班(第2期)
二、项目预算资金
项目预算资金29万元
三、项目内容
承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乡村振兴战略培训班(第2期),主要开展的工作如下:
(一)课程设计与师资保障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时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省、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2023年中央1号、省委1号、乡村振兴责任制、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重要文件,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围绕省级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治理、乡村发展等内容进行课程设计(课程包含理论学习和现场观摩)、聘请师资。
(二)培训活动时间
培训历时3天,初定于2023年6月19日至21日。
(三)会务保障
负责培训班学习场地、多媒体设备、培训资料、学员手册等场地设备保障和纸质资料打印、发放。
(四)食宿保障
负责培训期间参训人员、授课人员、工作人员的食宿保障(参训人员约181人、授课人员约8人、工作人员约2人,报到当天的晚餐、上课期间的三餐)。
(五)安全保障
负责落实培训期间参训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包括培训期间参训人员突发疾病的处置应对。
四、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5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项目名称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原件;
(二)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4张网站截图)。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具有承办类似培训班经验。
五、提交材料
(一)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提交申请书,提供承接培训班活动方案,明确培训活动的课程设计、课程表、师资安排、预算报价。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6月22日前。
(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前。
(三)联系人:蔡小妹,电话:0898-88353061,15798966825。
(四)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一份)密封盖章后送至三亚市天涯区海润路2号三亚市农业农村局2楼政策与改革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anya_ngw@163.com。
附件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乡村振兴战略培训班(第2期)承接申请书
原文链接:http://ny.sanya.gov.cn/nyjsite/tzgg/202305/fe8af44a8dd8427798ce76fcbce567b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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