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福州市农业品牌奖励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和《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方案》(榕农综〔2021〕260号)文件精神,拟对在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市知名农业品牌、省著名农业品牌的单位实施奖励。具体情况为:
1.2022年我市获省著名农业品牌2家,分别为福州市长乐区雪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麒麟山茶业发展有限公司,均已获得过市级知名农业品牌奖励20万元,本次补差奖励各10万元。省著名农业品牌奖励合计20万元。
2.2022年我市获市知名农业品牌8家,给予每个获奖主体奖励20万元,计160万元。
3.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有机农产品新增1个产品,每个产品奖励3万元,计3万元。
4.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绿色食品新增46个产品,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计92万元。
5.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公害农产品新增23个产品,每个产品奖励1万元,计23万元。
上述品牌奖励资金共计298万元,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8日- 5月24日。
监督电话:福州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0591-83811810;
驻市农业局监察室:0591-83348409
附件:2023年福州市农业品牌奖励安排表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nyj.fuzhou.gov.cn/zz/xxgk/tzgg/202305/t20230518_46053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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