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3年度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创建部分项目)的函
各有关企业:
现将2023年度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创建部分项目)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资金共16万元,按照《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农农规字〔2022〕2号)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详见附件)。本批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拨付给相关企业,专项资金用于获得无公害农产品首次认证的奖励。
二、有关企业收到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并注意保存相关资料,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和审计。
附件:资金分配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超卉,88221300)
附件资金分配表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265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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