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14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中山市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请各镇街结合实际,制订本辖区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实施方案和附件2报至我局联系人处。
二、请各镇街分别于2023年6月5日和12月5日前通过粤政易将附件3、上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报至我局联系人处。
三、请各镇街定期填报附件4,于每月最后一天前通过粤政易报至我局联系人处。
附件:1.中山市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各镇街(单位)转基因作物安全监管责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2023年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
4.2023年__月份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9日
(联系人:刘绍连,电话:88221270)
附件下载: 1.中山市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wps
附件下载: 2.各镇街(单位)转基因作物安全监管责任人、联系.wps
附件下载: 3.2023年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wps
附件下载: 4.2023年__月份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统计表 .wps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258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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