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区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化项目储备工作
根据九江市柴桑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九江市柴桑区农业产业化资金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柴农产字〔2021〕3号)文件精神,为摸清各主体经营情况底数,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充分发挥各主体发展农业产业的积极性,柴桑区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化设施农业和村级集体土地流转扶持项目储备工作,期望后期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经营主体高效发展农业产业。
此次储备,内容主要是进行大棚、喷滴灌设施、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的设施农业项目和村级集体土地流转扶持项目的储备。储备条件:一是截至2023年3月,法人类申报主体应当依法注册成立1年以上,证照齐全。二是有稳定的生产用地,且用地手续齐全(以有效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管理部门的用地批文为依据)。建设农业设施占用耕地的,要在项目申报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三是内部管理规范。申报主体应当有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申报的项目必须于当年10月底完工,依法设立会计账簿并规范核算。应当建立有规范的台账制度,收支账目真实、清晰、可核,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和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原则上,今年农业产业化设施农业和村级集体土地流转扶持项目将从项目储备库中优先支持,未列入储备库的项目,本年度不予支持。
此次农业产业化项目储备工作,是全面推进柴桑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未来,柴桑区农业农村局将笃行不怠、砥砺前行,热情服务三农,书写乡村振兴历史上浓墨重彩的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nyncj.jiujiang.gov.cn/zwzx/gzdt/xqdt/202303/t20230309_5961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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