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农民参考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各盟市、旗县检验检测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及第三方检测机构:

  为适应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断提升我区基层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水平,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要求和2022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安排部署,我厅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质量安全与检测研究所,于10月中旬组织开展农畜水产品药物残留及重金属污染物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工作,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实施方案》.pdf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2年9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xztz/202209/t20220922_21396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网站地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参考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参考网 nmckw.org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19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376号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