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惠州市农民合作社服务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为贯彻实施《广东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2年惠州市农民合作社服务培育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与农民合作社业务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服务机构、与农民合作社有关的社会组织。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书面文件申报方式。项目申报材料须按照申报指南格式填写,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上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各县区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我局;申报单位属于市直属单位的,由市主管或业务指导单位审核推荐。我局将对接收的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家服务主体承担该项目。
四、时间要求
县区汇总上报及市直属单位推荐的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9月27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人:胡庭平,电话:2808832。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wgk/zxgk/content/post_4769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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