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以“四个率先”举措为抓手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为激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活力,促进各级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实现制度化建设、规范化运行。梧州市以“四个率先”举措为抓手,以创新求突破,积极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2021年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成交金额连续两年位列全区第一。
一、率先强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支撑。坚持做好顶层设计,强化基础支撑,率先在全区出台《梧州市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是明确职责。以政策体系形式明确基层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职责,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资源要素规范管理等任务,压实经营管理工作职责。二是强化保障。建立健全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落实专班人员和专用经费,确定流转交易市场机构和场所,为实体化运行提供保障。三是规范管理。市、县、乡“三级联动”强化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运营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推进土地承包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等信息化建设,指导农村资源要素进入市场优化配置,完善流转交易标准,规范交易流程。
二、率先构建政银企深度合作机制。坚持“政府协调、主管部门对接”原则,率先在全区构建政银企深度合作模式。一是多方联建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由三城区政府、苍海公司、广西慧农集团共投入1600多万元,利用国有企业线上线下资源优势及国有资产管理经验,指导梧州市苍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市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含三城区),由市级交易中心统一建立全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汇总并统一发布项目招投标、询(竞)价、交易等各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数据。二是政府引导、银行出资承建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由所在县(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农村信用社出资承建,标准化建设信息发布大厅、业务洽谈室、接待室等设施装备齐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现代办公场所,确保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范化运营。三是依托金融网点构建乡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和村级服务室。利用金融机构在乡镇、村(社区)的营业场所网点建设乡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和村级服务室,由金融机构信贷人员担任乡(镇)、村级农村产权交易经纪人,负责收集、审核农户土地产权抵押、流转材料。通过政银企深度合作模式,基本形成全市统一、上下联通、功能齐全、规范有序的四级联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既有效解决各级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中心管理体制、人员身份等未明晰前的运转问题,也实现“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各中心自2020年运营以来,全市农村产权进场成功交易278宗、金额9.84亿元,流转土地11.47万亩。
三、率先优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以满足农民和村集体需求为目标,探索规范流转合同管理、集体资产交易流程等机制创新,持续优化运营模式。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出台《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配套《梧州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和《梧州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等系列管理办法和政策文件,推动实现全过程监督,最大限度减少集体资产管理漏洞,防止资源资产流失。二是优化运营模式。积极推行企业化、市场化经营模式,引导招标代理、评估、银行保险等第三方服务单位进场开展合作,避免人为指定、操控或串通中介机构暗箱操作以造成集体资产受损的问题。在第三方服务公司对前来交易的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免收服务费,降低了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交易综合成本。三是规范流转合同。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印制全市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样式,规范并细化流转土地标的、期限、价款、支付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对进入交易中心交易或鉴证的项目,严格按要求规范合同签订,维护好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四是细化交易流程。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集体资产股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13类农村产权列入平台流转交易范围,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推动集体资产进场进行公开、公平、公正流转交易,形成集体资产闭环管理。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年度新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106宗、金额1.15亿元,与上年同期比,成交宗数增长341.67%,金额增长84.67%。
四、率先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为全面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激活农村产权权能,加大金融对“三农”支持力度,助力乡村振兴,梧州市率先在全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股权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推行以“资产评估报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证书”为抵押担保依据的模式。在充分开展现场查勘基础上,市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引入专业评估机构,以企业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地上农作物(经济作物)为基础,对项目土地流转年限、租金支付年限、地上经济作物进行科学评估,形成资产评估报告。市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参考评估报告、产权流转合同等资料出具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证书,夯实农村产权融资抵押登记物权基础,让商业银行、小微担、保险机构吃下“定心丸”,进一步调动其主动进场服务、为产权流转交易项目提供融资的积极性。通过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农业基础设施、生产设备资金等要素投入力度加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巩固深化,推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级(含三城区)及藤县、蒙山县均已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继续探索土地经营权、集体股权抵押融资业务,年度新增抵押担保21宗、金额664万元。
原文链接:http://nyncj.wuzhou.gov.cn/zwdt/t128253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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