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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1 作者:佚名 来源: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政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三农”工作部署,为提升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现将2022年度市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下发给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支持对象

  (一)支持重点

  2022年市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用于跟进配套服务三级先导区、五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建设与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智能绿色机械化。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00万元,共支持11个方向,实行项目申报制。具体见附件:《2022年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资金申报及实施指南》。

  (二)支持对象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在淮安市内注册设立;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骗取、套取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行为;《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对往年实施特色农机化项目成效较好的申报单位可连续申报。

  二、申报事项

  (一)按属地化申报。申报主体向项目所在地县区(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按《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具体要求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属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机装备处。

  (二)申报数量。申报单位须对照《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规定的类别进行申报,同一单位在申请年度内涉及多项政策支持的,只能申报一项扶持政策,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三)申报材料要求。书面和电子申报材料经县区统一汇总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机装备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工作要求

  市、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相应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和牵头汇总部门,负责辖区内资金和项目的具体使用管理、验收、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市、县区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和资金下达,加强资金监管。

  各地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将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等信息在当地予以公示,保证项目筛选工作的公开、透明,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市直和各县区项目申报情况、各地农业产业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配方案。市财政局根据资金分配方案下达资金。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农机装备处,杨明,电话:83640150,邮箱:hakjc@163.com;市财政局农业处,姚启星,电话:83168153,邮箱:hacznyc@163.com。

  附件:

  1. 2022年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资金申报及实施指南

  2. 项目申报表(通用格式)

  3.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格式)

  4. 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

  2022年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资金

  申报及实施指南

  

  一、项目扶持内容和补助标准

  1、设施农业(蔬菜、药材)生产机械化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

  建设设施农业(蔬菜、药材)生产机械化示范点(基地),实现耕整地、种植、植株调整与采收、植保、灌溉施肥、环境调控等全程或主要环节机械化,形成该类作物生产机械化作业规程,开展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先导区优先)。

  2、林果业生产机械化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

  建设林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点(基地),实现中耕、施肥、植保、修剪、采收、田间转运等全程或主要环节机械化,形成该类作物生产机械化作业规程,开展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35万元(先导区优先)。

  3、水产养殖机械化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

  建设水产养殖机械化示范点(基地),实现投饲、增氧、水质检测与调控、起捕、尾水处理、清淤等全程或主要环节机械化,形成该类品种生产机械化作业规程,开展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35万元(先导区优先)。

  4、农产品初加工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

  建设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示范点(基地),围绕我市五大产业集群,实现蔬菜、水果、水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去皮去杂、分级分选、包装、运输保鲜、贮藏保质等环节生产机械化,推广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技术,提高特色农产品加工水平。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先导区优先)。

  5、畜禽(不含猪)生产机械化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

  建设畜禽生产机械化示范点,实现饲草料生产加工、饲料投饲、粪污处理、环境控制、疫病防控、畜禽产品采集或运输等关键环节机械化,形成畜禽生产机械化作业规程,开展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先导区优先)。

  6、特粮特经作物生产机械化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

  建设特经作物(红薯、高粱等)生产机械化示范点(基地),实现耕整地、种植、植保等全程或主要环节机械化,形成该类作物生产机械化作业规程,开展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

  7、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

  对2022年建设完成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达到市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指引标准,择优给予每个补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支持对已建成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开展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每个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先导区优先)。

  8、无人化智能农机示范基地建设

  建设粮食生产无人化智能农机示范基地,实现粮食生产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等环节无人化作业,建立远程管理平台,形成粮食生产作业无人化技术方案,开展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总结项目实施成效。每个基地补助资金不超过60万元(先导区优先)。

  9、烘干中心空气源热泵技术推广应用

  对2022年建设(含改造)完成的空气源热泵粮食烘干中心,批烘干能力60吨以上(含60吨)补助8—10万元(先导区优先)。

  10、特色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研发、试验示范项目

  围绕我市小龙虾、螃蟹、畜禽、蔬菜等产业,研发设施农业(蔬菜、药材)、林果、水产、畜禽养殖生产等特色农机新机具,支持市县乡镇推广部门开展特色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

  11、农机自动驾驶辅助系统建设

  在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等农机上安装辅助驾驶系统,每台补助0.3万元。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先导区优先)。

  二、项目申报条件

  建设主体要求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以及农业企事业单位。

  三、项目要求和审核

  1、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须填写《项目申报表》(通用格式)和承诺书,提供申报主体注册登记证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程序。项目由实施主体提出申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确定扶持项目和补助资金额度。

  4、绩效管理。项目实行绩效化管理,市级资金年度内拨付至县级财政,县区财政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项目资金。

  5、责任追究。已经预拨资金的项目实施不力的,停止项目实施,不再拨付后续资金,并由县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负责追回已经拨付的项目资金,取消该项目承担主体3年内申报项目的资格。

  

  附件2:

  

  

  淮安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申报书

  (参考格式)

  

  

  

  项 目 名 称: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制

  

  

  

  一、项目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1.项 目 名 称


  2.项 目 类 别


  3.项 目 总投资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


   1).市级财政


   2).县区财政


  5.项 目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二、项目基本内容

  1.立项依据


  2.实施内容


  3.建设目标


  4.计划进度


  5.保障条件


  6.存在风险及预防方案


  

  

  二、项目基本内容

  

   单位:万元

  7.经费预算与资金筹措

  总投资计划

  项目期限


  时间范围


  科目

  预算

  财政补助

  市级财政

  具体用途







































  

  二、项目基本内容

  

  单位:万元

  8.主要参加人员情况

  姓名

  年龄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承担任务






  ………….





  

  三、附件:项目实施主体(补助对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3: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额
或执行额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附件4:

  2022年度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

  申报汇总表

  _____________县(区)(农业主管部门签章)

  序号

  县区

  项目

  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

  总投资

  合计

  申请市财政补助

  县区财政

  1










  2










  3










  4










  …










  

  

  淮农发2022年61号.PDF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an.gov.cn/col/12158_715536/art/16513344/1653623780140uvuoggB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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