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的公示
根据《梧州市2022年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梧督考办〔2022〕12号),市农业农村局的整改内容共1项,为做好整改工作,我局已按要求制定了《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内容。现将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5月18日至24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广大群众可通过电话方式(联系电话: 0774-3835973) 或信函方式(邮寄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竹湾路30号,邮编: 543000)反映情况,提出异议。
附件:《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
序号 | 意见建议编号 | 整改内容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科室及责任人 | 备注 |
228 | 120210041200056 | 希望政府多下农村带动农村经济,追问后提不出具体建议。 | 1.大力发展农牧渔业产业,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2.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狠抓防灾减灾,稳定粮食生产。3.稳定生猪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加快推进牛羊肉生产,稳定发展优质家禽产业。大力推广设施渔业,提升渔业发展质量。4.发展果蔬等经济作物,争取创建更多的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及供深供港、出口农产品基地。 | 2022年11月20日前 |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 局办公室 | 一般整改事项 |
原文链接:http://nyncj.wuzhou.gov.cn/gggs/t119063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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