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的通知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54号)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农资打假整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等。为确保完成任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022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黔农发〔2022〕11号)安排,全省抽检农产品5.7万批次,达每千人1.5批次,安排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270万元,按照各市(州)抽样数量分配,其中遵义市抽检农产品9915批次、经费56万元,安顺市抽检农产品3708批次、经费18万元,六盘水市抽检农产品4550批次、经费32万元,毕节市抽检农产品10354批次、经费41万元,铜仁市抽检农产品4950批次、经费29万元,黔南州抽检农产品5244批次、经费30万元,黔东南州抽检农产品5640批次、经费41万元,黔西南州抽检农产品4525批次、经费22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费和抽样补助。
(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021年省级监督抽查检测农产品11100个,安排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900万元,其中遵义市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农产品9600个、经费810万元,黔东南州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农产品1000个、经费60万元,六盘水市检验检测中心检测500个、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检测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等检测工作。
(三)农资打假整治。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 、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2022年贵州省农资打假整治行动方案》(黔农发〔2022〕14号)要求,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整治,全省农资打假立案1800件,安排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160万元,其中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农资打假立案410件、经费36万元,安顺市农资打假立案142件、经费14万元,六盘水市农资打假立案64件、经费9万元,毕节市农资打假立案240件、经费21万元,铜仁市农资打假立案150件、经费16万元,黔南州农资打假立案270件、经费25万元,黔东南州农资打假立案240件、经费22万元,黔西南州农资打假立案180件、经费17万元,主要用于农资市场巡查、农资打假人员培训、放心农资下乡等农资打假工作。
(四)国家农安县创建。持续巩固提升凤冈县、江口县、长顺县、雷山县、播州区、印江县等6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支持湄潭县、开阳县、福泉市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考核验收工作,安排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450万元,各安排每个县5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业标准化、农安县宣传亮牌等农安县巩固提升工作。
(五)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支持威宁县、纳雍县、修文县、玉屏县、紫云县、锦屏县、务川县、金沙县、岑巩县等9个省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和制种大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安排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450万元,各安排每个县5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资打假、农业标准化等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相关工作。
以上工作任务均纳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评议以及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检测和农资打假机构要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54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做好财务资料收集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请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安排专人将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的资金支付情况在省级财政资金转移支付管理平台(zyzf.xnzb.org.cn)上及时更新。
(三)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收集相关县(市、区)和单位资金绩效评价材料,并整理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送我厅。
联系方式: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刘凯,0851-85280922,gzncpjg@163.com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5/t20220516_74077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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