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对3套拟出租出借房屋具体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30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粤财资〔2018〕22号)要求,我单位对拟出租出借房屋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信息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厅机关服务中心物业科联系。
联系人:麦志勇
联系电话:37288011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
2022年4月25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91961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