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和促进全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强化对家庭农场的管理服务,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厅结合实际,研究起草了《贵州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cdyc2016@163.com,请在标题加注“贵州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贵阳市延安中路60号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邮编550001),并在信封上注明“贵州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
联系人:吴晓红,联系电话:0851-85283162
附件:贵州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4/t20220419_73504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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