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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22〕22号)精神,为统筹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区部分县(市、区)特别是边境地区人员下乡入村受限、培训指导活动取消,动物防疫人员被抽调服务其他工作,出现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进度缓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当前是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也是春季集中免疫关键时期,扎实推进春季集中免疫十分重要。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今年动物防疫工作,制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动物防疫工作方案,逐级明确动物防疫责任,以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要求、更硬的作风,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落实,坚决防止动物疫情和新冠肺炎疫情“两疫叠加”,避免畜牧业生产饲料供不上、物资运不进、产品销不出等问题屡次发生。

  二、切实维护畜禽正常产销秩序。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协作,突出解决好养殖断料断药和生产断档等问题,帮助养殖场户与饲料、兽药、种畜禽、屠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确保粮药不紧缺、畜禽不压栏、产品不滞压。中高风险地区出栏的畜禽经检疫合格实行“点对点”调运,涉疫封控地区要因地制宜设置物资中转接驳点,保障仔畜雏禽及种畜禽、饲料、兽药等生产资料物流通畅。要以养殖不断料为底线,摸清辖区内饲料生产企业和养殖场(户)产能现状、生产资料储备情况,提前制定应急保障方案。引导饲料生产企业提高原料库存量,畜禽养殖企业适当增加饲料储备,防范可能出现的饲料及原料暂时短缺。有关设区市要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实施日调度,及时了解存在的困难,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要提醒相关企业和人员在运输前了解运输出发地和目的地道路运输防控政策具体规定,在运输前按照要求做好运输人员核酸检测、证明材料准备和运输车辆备案等前期工作,防止卡在路口造成损失,确保畜牧业生产资料等进场、进村的运输通道畅通。

  三、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各地要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网格化管理和分片包村包场排查制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较严的地区,要强化信息化管理,积极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及时发现、报告异常情况。落实强制免疫措施,加强疫苗供应保障,深入推进“先打后补”,在严格遵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人员防护的前提下,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做好程序化免疫,采取差异化、错峰化方式组织做好散养户春季集中免疫与补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及时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评价和病原学监测,精准掌握当地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积极推动动物疫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指导养殖场户采取就地深埋、集中暂存、统一处理等方式,严格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强化动物防疫、检疫、调运以及屠宰监管,严厉打击乱丢弃病死畜禽、逃避检疫、非法调运、私屠滥宰等行为。

  四、加强养殖、运输和屠宰全链条消毒灭源。严格执行凭清洗消毒证承运畜禽制度,加强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建设和监管。结合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对养殖圈舍、道路、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点)和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等重点环节场所和周边环境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指导有关人员选择消毒效果好、作用时间长的消毒药交替使用,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五、进一步建立高效纾困解难工作机制。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应急值班电话(18077110897),安排专人接听群众来电。各地也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公布联系电话,及时协调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接到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转办的问题线索后,要立即协调处置并反馈办理结果。对群众反映的迫切紧急诉求,要直接沟通联系,尽力协调解决,并跟进了解处置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17649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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