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3月份)的公示
根据《2022年中山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工作方案》(中委农工办〔2022〕11号)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23个镇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了2022年3月份美丽乡村指数测评,根据月度测评成绩,拟定了《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3月份)》,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公示期:2022年4月2日-4月8日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3月份)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3月份)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nync/xczx/content/post_2089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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