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深入推进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业务实行委托代理工作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3月11日,旗农牧和科技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业务实行委托代理工作推进事宜。旗委组织部、纪委、财政局、审计局、各苏木镇和部分嘎查“两委”以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苏尼特右旗关于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业务实行委托代理方案》,并就深入推进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业务实行委托代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各嘎查村从3月11日起,全面开展委托代理记账工作,争取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财务账目移交,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财务软件培训使用等工作。二是嘎查村确定代理记账机构时必须选择具有会计代理记账资质的服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代理会计业务记账服务,并务必在旗农科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监督部门报备后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三是委托费用收费必须合理合规。四是此项工作务必接受苏木镇人民政府和旗农科局、财政局的监督指导,接受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同时,嘎查村财务委托代理系统必须接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平台。
我旗顺应新形势,开展委托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代理记账工作,不仅改变了之前的苏木镇财政所负责代理嘎查村财会的工作模式,也给此项工作带来了质的改变,标志着我旗在巩固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又一大成果。
原文链接:http://nmyj.xlgl.gov.cn/xzxk/nyhlw/202203/t20220316_2830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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