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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推荐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9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加强技术支撑保障,强化技术指导培训,参照国家有关通知要求,我市拟组建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咨询组和技术指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职责

  (一)专家咨询组

  对全市土壤普查中技术路线与方法、技术规程规范以及重大技术问题的咨询、指导与把关;对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试点方案、普查成果分析等提出咨询意见;参加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的土壤普查工作调研、督查、效果评价等。

  (二)技术指导组

  作为师资力量承担第三次土壤普查各级各类技术培训;为全市具体技术方案、技术规范编制提供技术指导;为市级和区县有关平台开发、底图完善、样点校调、调查采样、测试化验、数据汇总、质量校核、成果汇总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现场指导和审核把关;承担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家推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二)具有丰富的土壤普查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如土壤分类、土壤发生、土壤地理、土壤资源、土壤分析测试、土壤遥感、土壤制图、土壤信息技术、土壤质量、土壤健康、土壤环境、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等),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能按要求履行相关技术工作职责。咨询组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是相关领域知名专家或骨干人员。技术指导组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有充裕工作时间保证,从事相关技术工作10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推选和聘任流程

  (一)申报流程

  本人自愿并填写专家推荐表,有关单位按照推选条件组织筛选、核实盖章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县原则上只推荐1名技术指导组专家。

  (二)比选确定

  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专家候选人进行比选和确定,专家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委网站公开。

  (三)专家聘任

  选定专家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聘书。

  四、有关事项

  (一)分别从市级工作平台开发与应用、外业调查采样与分类、内业化验与质量控制、数据建库与土壤制图、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等方向推荐专家。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把推荐专家质量关。于2022年4月11日前将有关材料汇总扫描成PDF后发送至重庆市农业农村委耕地质量处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梁涛、管军伟

  联系电话:023–86868972、 023–86866062

  电子邮箱:gengdizljg@sina.com

   附件: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推荐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tzgg/202204/t20220402_10583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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