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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工作纪律“十不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作者:佚名 来源: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

  办公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工作

  纪律“十不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工作纪律“十不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执行《农田建设工作纪律“十不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坚守廉政底线,严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事,严禁指定安排、围标串标、吃拿卡要等行为,要管好身边人员和亲属,不准以任何方式插手干预项目建设、谋取私利,要进一步加大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公示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各环节的风险防控,确保农田建设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农田建设各项任务。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田建设工作纪律“十不准”>的通知》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3日

  

  (联系人:曾伟,联系电话:3363923)


原文链接:http://www.gdqy.gov.cn/channel/snyncj/snzc/content/post_1449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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