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产品加工流通促进中心来我市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使用情况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21
作者:佚名
来源: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辽农促发〔2021〕6号)的要求,2021年6月21日,辽宁省农产品加工流通促进中心一行3人来我市,对兴城市高家蜂蜜养殖厂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使用情况检查工作。市局安全科刘久友科长全程陪同。

原文链接:http://nync.hld.gov.cn/ywdt/bdxw/202106/t20210622_1051678.html